台州市民乐团:
你单位关于要求办理 民办非企业单位住所 变更登记的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以下事项:住所由黄岩尚司路2号黄岩总工会 变更为 台州市黄岩区东城街道新洋环路一号 。
台州市民政局
2026年3月16日
抄送:台州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中共台州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系统行业协会综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