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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民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台州市民政局: 2026- 03- 17 10:13 作者: 网站信息员 来源: 社会组织管理处(挂市社会组织管理局、行政审批处牌子)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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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证,你单位未按规定参加2021 、2022、2023年度民办非企业单位检查,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对你单位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台民罚决字〔2025〕第 000005 号)。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

如你单位不服本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可在公告送达之日起 60 日内向台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公告送达之日起 6 个月内依法向椒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台州市市府大道877号开投金融大厦2幢1516室

联系部门:台州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处

联系电话:0576—88698286

台州市民政局

202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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