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留学人员和家属联谊会:
你单位关于要求办理台州市留学人员和家属联谊会法定代表人、业务主管单位变更登记的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以下事项:法定代表人由吴世民变更为王虹;业务主管单位由台州市委统战部变更为台州市归国华侨联合会。
台州市民政局
2025年5月30日
抄送:台州市归国华侨联合会、中共台州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党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