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网络社会组织联合会:
你单位关于要求办理台州市网络社会组织联合会法定代表人、住所变更登记的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以下事项:法定代表人由洪晨焰变更为王旭敏;住所由台州市椒江区纬一路88号2幢307室变更为台州市网络文明实践中心。
台州市民政局
2025年4月9日
抄送:中共台州市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