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台州市民政局 > 要闻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台州市民政局: 2025-03-11 09:27 来源: 新华社 文字大小:[ ] 阅读次数: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5年3月10日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批准王沪宁代表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