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民政局关于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2024145号提案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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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社法民宗委,杨盛旭、何金辉等2位委员: 你们在台州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健全我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利用智能化手段提高居家养老服务的便利性,为居家老人提供优质医疗保障》《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居家养老 服务用房的建议》(第2024145号)的提案收悉。我局对提案办理工作高度重视,分管局长牵头召集处室相关人员就提案提出的问题和意见进行了深入研究,在充分解读提案内容和意图基础上,与相关部门会商形成答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深入研究提案内容 你们认为当前我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主要存在四个方面问题:一是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有待优化提升,体现在新建小区用房和现有设施两方面;二是养老服务队伍素质有待提升,体现在技能和学历两方面。三是资金投入不足,体现在政府资金和民间资本两方面。四是医养结合有待进一步深入,体现在现有医疗保障支持的不足。针对这些问题,你们从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居家养老服务提质、社区助餐网络优化、医康养护一体化以及养老的数字支持等五个方面提供了意见。 二、积极采纳所提意见 你们对我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存在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并提出了具有建设性的意见。你们所提的意见建议,有的已经落实,有的将吸收采纳到下一步工作中。 (一)加强养老服务用房配置使用。《台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出台以来,我市接连将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用房、“老省心”综合体建设等列入民生实事、市对县考核等,切实加强养老服务用房的统筹使用。今年在将32个“老省心”综合体建设列入市政府民生实事基础上,我局与建设局形成《关于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和未来社区联动创建的备忘录》,以未来社区试点为样板,结合城市体检等工作,梳理社区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问题清单,整合各方资源,按照新建类和旧改类未来社区重点推进“一老一小”建设。针对部分新建小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交付后因税费等问题办理产权登记困难等问题,指导各地结合“检护民生”等项目开展专题协调,目前我市除市区外均已解决。针对已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更新问题,开展了“百镇千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提升行动,共改造提升326家。接下来,我们将以贯彻落实《台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为契机,通过民生实事持续推进“老省心”综合体(嵌入式养老机构)建设,进一步挖掘闲置公房资源,支持各地通过购置、租赁、置换等多种方式解决新增居家养老服务用房难题,争取到2025年基本破解城市老旧城区养老用房不足难题。针对用房规划、设计等环节存在的不合理问题,将进一步细化完善“四同步”工作机制,明确新建住宅小区居家养老用房的规划、建设、验收、交付要求,协同自规、建设等相关部门在建筑方案审查、竣工核实、验收等环节,强化养老用房审查,形成部门合力。 (二)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我市持续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聚焦技能提升、岗位培训、岗位开发等共同发力,提升队伍素质。在技能提升培训上,积极支持和引导各类职业(技工)院校、社会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面向养老护理从业人员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将养老护理员纳入紧缺工种目录等工种予以重点支持,在原有1200—3600元不等的补贴基础上上浮30%。目前全市持证护理员已达5510人,中高级护理人才比例正逐年上升。在岗位培训和支持上,开展养老护理员和家庭照护者岗位培训,每年培训保持1万人以上,其中上半年已培训5500余人次。连续7年举办养老护理员大赛,将大赛纳入人社部门的职业技能序列,增强养老服务人员技能水平。全面建立护理员岗位津贴制度,2023年为557名养老护理员发放津贴。在促进重点群体从事养老服务岗位上,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兜底作用,促进农村转移劳动力从事养老服务公益性工作,今年计划开发公益性岗位数量1000个。截至5月,已开发公益性岗位数量395个,其中全日制养老服务公益性岗位按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补贴,非全日制按最低工资的50%执行。接下来,我们将持续聚焦技能提升、岗位培训、岗位激励三个方面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完成1万人次以上养老护理员和家庭照护者培训,组织开展全市第八届养老护理员大赛,不断扩大护理员岗位津贴发放范围。 (三)加大各类资金投入力度。我市各级财政近三年逐年增加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资金投入,其中2023年安排46576万元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资金28849万元,福彩公益金9192万元,其他资金8535万元,有力保障了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同时,着力加强社会捐赠、志愿服务参与,通过实施“善居工程”“情暖夕阳”“银丝幸福食堂”“心手相连·慈善暖冬”等项目推动开展老年食堂助餐服务,提升乡镇敬老院基础设施,改善困难老年人居住环境,慰问困难老年人,五年来共资助31958.03万元,其中2023年6878.24万元。接下来,我们将持续加大养老领域资金投入力度,建立健全以财政资金为主,彩票公益金、捐赠资金等共同发挥作用的资金保障体系,统筹安排各项资金,支持构建布局完善、功能互补、统筹衔接的多级养老服务网络,力争实现城乡老年人同质同标、普惠共享、多样化的养老服务。 (四)深化医康养护一体化集成。围绕老年人健康保健、医养结合等实际需求,我市从健康保险支持、健康筛查预防、医养保障提升、便捷医养服务等方面推进医康养护一体化集成。在健康保险支持上,今年计划全面推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新增参保人数258万人以上,已开展前期学习调研,完成辖区内护理机构、失能人员等信息的排摸,开展基金收支测算,明确筹资方式、筹资标准、参保对象、保障范围、支付标准等,形成全市实施方案,等待市政府发文。在健康筛查预防上,推进老年健康专项行动和老年痴呆防治促进行动。继续开展老年人糖尿病眼底、口腔、营养、认知功能和心理健康状况筛查评估,加强评估质量监测和随访干预管理,今年已评估7.4万人。广泛开展老年痴呆防治的宣传教育,推广老年痴呆照护辅导技术,提升老年痴呆照护技能。2024年遴选部分社区开展老年痴呆防治示范点建设,对社区医务人员、社工、家庭照护者、志愿者进行专项培训辅导,探索建立社区(村)、医疗卫生机构、社工及志愿者组织的合作机制和老年痴呆防治服务网络。在医养保障提升上,督促落实医养签约服务,出台《关于开展党建统领多方协同助力“浙里康养”六大行动的通知》(台组通〔2022〕51号),明确乡镇(街道)党委统筹指导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等不具有法人主体资格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由乡镇(街道)或村(社区)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签约。合作签约服务经费由属地乡镇(街道)党委负责保障,主要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健康服务的专项支出,不纳入工作人员绩效工资和其他应得的奖补经费总额。全市康养联合体乡镇(街道)覆盖率已达70%。在便捷医养服务上,积极构建智能化居家服务新模式。以落实分级诊疗理念为导向,打造“线上申请、线下服务”的“互联网+居家护理”模式,形成了0.5公里居家服务圈,获国家卫健委办公厅2018-2020年改善医疗服务先进典型。在全省率先将居家护理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全市97%以上人员可享受居家护理保障政策,已累计提供居家护理服务12万余例次。推进全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建成家庭养老床位2940张,超额完成试点目标;开展居家养老上门服务6689人,其中4588人完成30次以上上门服务。接下来,我们将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做实医疗卫生机构与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的签约合作,多渠道增加医养结合服务供给;通过家庭养老床位、家庭病床建设等,提升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供给水平,缓解家庭养老压力。 (五)持续推进老年助餐服务。我市不断完善老年助餐服务,优化助餐点位,不断健全助餐网络。截至目前,已建成助餐点位1315个,常态化开火做饭的老年食堂(含社会餐饮助餐点、社会公益助餐点等)435个,其它形式助配餐服务点880个,惠及老人9.7万。其中,2024年新增助餐点位251个,助餐服务386万人次。接下来,我们将持续优化助餐网络布局,织密助餐服务网络,提升助餐服务水平。同时,进一步加强动态监管,对助餐工作开展跟踪监测、综合评价,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会同市场监管、消防主管部门做好老年助餐机构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检查和督促。 (六)加强养老数字服务支持。依托未来社区智慧服务平台对接贯通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城市大脑等,有力支撑全生命周期社区服务多跨协同,实现适老化在内的社会事业“12个有”优质公共服务精准落地。贯通“老省心”系统基层应用场景,在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配置智能终端,完成配置137个。针对老年人数字鸿沟问题,依托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老年活动中心、科技馆、基层营业厅等举办培训班、讲座、沙龙等,重点围绕交通出行、看病就医、金融理财、购物、就餐等高频应用场景,面向老年人普及智能技术应用和金融常识,为社区空巢老年人、农村留守老年人等开展科技志愿服务和情感支持。上半年,我市针对老年人跨越数字鸿沟宣传培训60场,新闻宣传14次。接下来,我们将结合养老服务“爱心卡”工作,持续加强老年人数字培训、推进智能服务终端向村社居家养老服务场所延伸,让老年人融入数字生活。 再次感谢你们对我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继续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 联系单位:台州市民政局 联系人:陈锋 联系电话:0576-88601559 邮 编:318000 台州市民政局 2024年7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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