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民政局关于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路20号建议答复的函
|
||||
|
||||
邱迎风、许菊芳、夏发青代表: 你们在台州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要求解决社区退休人员历史遗留问题的建议》(路20号)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专职社区工作者作为扎根社区一线,密切联系群众、深入服务群众的骨干力量,在多城同创、疫情防控、基层治理、信访维稳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也涌现出一批又一批的先进典型。去年我市出台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的《深化新时代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台州市专职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健全完善“选育管用爱”全链条保障机制,不断强化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待遇保障,努力锻造政治强、结构优,敢担当、善治理、具备专业服务能力和专业社会使命的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增强队伍凝聚力、职业荣誉感、社会认同度,全面推进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调整工资标准,落实薪酬待遇保障。一是调整参照基数。为更新专职社区工作者薪酬体系,我市在2023年新出台的《台州市专职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等三个文件中明确,专职社区工作者平均核定工资标准按不低于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2倍确定,按此标准调整后全市专职社工平均核定工资上浮约20%。二是明确薪酬体系。专职社区工作者核定工资标准(不含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费用)计算公式为:基数×岗位系数×等级对应系数。其中正职、副职、一般工作人员的岗位系数分别为1.3倍、1.1倍、1.0倍;按照“三岗十八级”的对应岗位和工作年限确定等级和对应系数,系数为0.8-1.6,专职社工工资系数最高可达2.08。三是落实职业津贴。市级文件明确对获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的每月给予300元-600元职业津贴,具体执行标准由各区县自行确定。如路桥按照助理社会工作师(初级)300元、社会工作师(中级)600元的标准执行。四是加强政策倾斜。为激励优秀人才从事专职社区工作,强化服务水平,制定一系列工资等级提级政策。对于符合相应学历、持有社会工作资格证书、获得市级以上社区工作荣誉、连续3年考核优秀等条件的专职社区工作者,分别予以1-3级工资等级提升。 二、强化关心关爱,营造良好工作氛围。我市多措并举,强化对专职社区工作者的关心关爱,保障各类福利,营造良好的工作生活氛围。一是规范缴纳五险一金。专职社区工作者依法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享受住房公积金待遇。由乡镇(街道)按有关标准为专职社区工作者缴纳“五险一金”。二是规范落实退休待遇。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统一的缴费政策和待遇政策,2022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现全国统筹。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各乡镇(街道)按照参保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据实申报缴纳,参保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符合退休条件的从其办理退休手续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水平与缴费年限长短和缴费基数高低挂钩。我市已连续19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现退休人员老有所养,共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三是统筹落实福利待遇。推动各县(市、区)以成立专职社区工作者联合工会、挂靠乡镇(街道)工会等方式,落实专职社区工作者加入工会,享受工会福利。在市总工会的指导下,以个人0.5%、单位2%的标准缴纳工会费,在此基础上,统筹落实免费体检、带薪年休假、加班补休(补贴)等福利待遇。四是建立健全关爱机制。落实谈心谈话制度,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每年同社区党组织书记谈心谈话不少于2次,班子成员同包联社区专职社区工作者谈心谈话不少于1次。注重关心关爱专职社区工作者身心健康,建立澄清正名机制,鼓励社区干部担当作为。推动有条件的机关食堂等向专职社区工作者开放,提供工作用餐便利。加强政治激励,推荐履职优秀的专职社区工作者担任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三、畅通职业发展,厚植人才培育土壤。我市致力于抓好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强化教育培训,畅通职业晋升渠道,打破职业发展瓶颈。一是实施全周期培训。健全完善以初任培训、岗位培训和专业技能培训等为主的全周期培训机制,构建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分级负责、各有侧重的培养体系。二是突出实战实训。由县(市、区)民政部门依托社区工作综合实践培训基地组织开展,以集中授课、巡回指导、案例教学、综合实操等形式增强培训实效。市级出台专职社区工作者互学交流工作文件,鼓励各地依托治理模式先进的社区、社会组织集聚度成熟度高的星级社区服务综合体、社会工作站等开展轮岗交流,提升专职社区工作者专业社会工作能力。三是强化干部储备。建立和充实社区后备人才库,注重通过跟班实训、到重大项目历练等方式加强培养。建立社区“一肩挑”人选储备库和“两委”人选储备库,从年轻、优秀、持证的专职社区工作者中培养储备后备人才。四是畅通晋升渠道。各地在招录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时,安排一定比例名额定向招录优秀专职社区工作者,根据工作需要设置资格条件。注重从连续任社区正职满5年、表现优秀的社区党组织书记中招录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每年根据符合条件人数以不少于1:10的比例确定招录职位数。对连续任职满两届、表现优秀的社区党组织书记,在乡镇现有事业编制总量内,按程序解决事业人员身份。 为统筹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今年年初,我市组建市委社会工作部,体现了党委对基层治理和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高度重视。下阶段,市委社会工作部将依托社区治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对相关政策文件进行梳理,充分关注社区退休人员这一群体,强化关心关爱。一是结合工作开展,全面了解掌握社区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情况,充分考虑社区退休人员对基层治理作出的贡献,在现行政策规定的基础上,提出合理的意见建议。二是探索推动工会向社区退休人员覆盖,指导各县(市、区)在结合当地情况成立专职社区工作者工会的同时,将社区退休人员纳入工会范围,组织开展退休人员的学习、活动,感受组织关心关爱,全面提升社区退休人员对社区的归属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感谢您对我市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台州市民政局 联系人:金琳 联系电话:0576-88698287 邮 编:318000 台州市民政局 2024年7月15日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