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总商会:
你单位关于要求办理台州市总商会法定代表人、住所变更登记的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以下事项:法定代表人由王辉变更为林福江;住所由台州市椒江区枫南小区东门枫南综合楼六楼变更为台州市市府大道406号台州市总工会三楼。
台州市民政局
2024年10月28日
抄送:台州市工商业联合会、中共台州市工商业联合会机关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