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药品监督管理与产业发展研究会:
你单位关于要求办理 台州市药品监督管理与产业发展研究会住所 变更登记的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以下事项:住所由 台州市中心大道1311号 变更为 台州市椒江区中心大道399号 。
台州市民政局
2024年9月5日
抄送: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共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机关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