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申请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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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适用范围 涉及的内容:慈善组织申请公开募捐资格 二、事项审查类型 即审即办 三、国家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2016-09-01 第一款 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应当取得公开募捐资格。依法登记满二年的慈善组织,可以向其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公开募捐资格。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决定。慈善组织符合内部治理结构健全、运作规范的条件的,发给公开募捐资格证书;不符合条件的,不发给公开募捐资格证书并书面说明理由。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 民政部 2016-09-01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依法对其登记的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和公开募捐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并对本行政区域内涉及公开募捐的有关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四、省级法律依据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办法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01-01 第十二条 慈善募捐包括公开募捐和定向募捐。 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应当按照慈善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公开募捐资格。 慈善组织自登记之日起可以开展定向募捐。 五、市级法律依据
六、县级规定
七、受理机构 台州市民政局 八、决定机构 台州市民政局 九、数量限制 十、受理条件 依法登记或者认定为慈善组织满二年的社会组织(基金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公开募捐资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 、根据法律法规和本组织章程建立规范的内部治理结构,理事会能够有效决策,负责人任职符合有关规定,理事会成员和负责人勤勉尽职,诚实守信; 2 、理事会成员来自同一组织以及相互间存在关联关系组织的不超过三分之一,相互间具有近亲属关系的没有同时在理事会任职; 3 、理事会成员中非内地居民不超过三分之一,法定代表人由内地居民担任; 4 、秘书长为专职,理事长(会长)、秘书长不得由同一人兼任,有与本慈善组织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5 、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的慈善组织有三名以上监事组成的监事会; 6 、依法办理税务登记,履行纳税义务; 7 、按照规定参加社会组织评估,评估结果为 3A 及以上; 8 、申请时未纳入异常名录; 9 、申请公开募捐资格前二年,未因违反社会组织相关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 十一、禁止性要求 无禁止性要求 十二、申请材料目录
十三、申请接收 申请方式:网上申请,现场窗口申请,邮寄申请 办理地点: 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台州市开发大道692号广达嘉苑3号楼)一楼A37、A38综合窗口(取号台取号); 十四、对外公布的办理程序描述
十五、办理方式 网上初审、纸质递送或扫描件上传、网上办结 十六、办结时限 法定期限:20工作日 承诺期限:即办 时限说明: 十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十八、审批结果名称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书》及准予决定书。 十九、结果送达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送达 送达方式:当场送达,快递送达 二十、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1、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人有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平等权利,行政机关不得歧视。 2、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3、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 4、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二十一、咨询途径 咨询电话:0576-88325520 二十二、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投诉电话:0576-12345、0576-88207390或12345投诉热线 网上投诉:http://zxts.zjzwfw.gov.cn 二十三、受理地点和时间 受理地点: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台州市开发大道692号广达嘉苑3号楼)一楼A37、A38号窗口(取号台取号)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秋季: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冬春季:上午8:30-12:00、下午1:30-4:30 二十四、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 咨询电话:0576-88325520 网上查询:bsjd.zjzwfw.gov.cn 二十五、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次数说明: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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