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会修改章程核准服务指南
台州市民政局: 2023-12-20 10:11 来源: 市民政局 文字大小:[ ] 阅读次数:

一、适用范围

涉及的内容:适用于已登记成立的基金会章程修改后的核准

服务对象:法人

二、事项审查类型

即审即办

三、国家法律依据

《基金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基金会、基金会分支机构、基金会代表机构和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基金会修改章程,应当征得其业务主管单位的同意,并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四、省级法律依据

五、市级法律依据

 

六、县级规定

 

七、受理机构

台州市民政局

八、决定机构

台州市民政局

九、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十、受理条件

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或党建领导机关)审查同意。经业务主管单位(或党建领导机关)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十一、禁止性要求

无禁止性要求

十二、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必要性及描述

备注

社会组织签字盖章的材料扫描件

原件扫描件

非必要

请勿上传,此附件用于文书确认或补齐补正时上传

其他(如有附加页可在此上传)

原件扫描件

非必要


基金会章程核准表及章程

原件扫描件

必要


理事会会议决议

原件扫描件

必要


 

十三、申请接收

申请方式:网上申请,现场窗口申请,邮寄申请

办理地点: 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台州市开发大道692号广达嘉苑3号楼)一楼A37、A38综合窗口(取号台取号);

十四、对外公布的办理程序描述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人员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预审

申请人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请,登记管理机关网上预审材料,预审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网上退回申请人修改、补正材料;预审材料齐全无问题,推送业务主管单位前置审查。


业务主管单位进行前置审查(直接登记除外),审查同意后,由业务主管单位签字盖章将原件扫描件传至登记管理机关;审查不同意,由业务主管单位出具不同意意见,由登记管理机关通知申请人预审未通过。

受理

0个工作日

受理人员

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一次性告知补正的全部材料。


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一次性告知补正的全部材料。
  

审核

0个工作日

审查人员

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受理材料进行审查。

申请人的申请是否符合法定条件、标准。 

决定

0个工作日

审批人员

对受理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予以核准决定。

1、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决定予以核准;
2、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决定不予核准。 

送达

10个工作日

送达人员

送达核准后的章程。

送达核准后的章程。

 

十五、办理方式

网上预审、纸质递送、网上办结

十六、办结时限

法定期限:90工作日 

承诺期限:即办

时限说明:

十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减免说明

 

十八、审批结果名称

下发由核准后的章程

十九、结果送达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送达

送达方式:当场送达,快递送达

二十、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一)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人有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平等权利,行政机关不得歧视。

(二)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三)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

(四)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五)如不服本行政行为,可向上一级民政部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十一、咨询途径

咨询电话:0576-88325520

二十二、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投诉电话:0576-12345,0576-88207390或12345投诉热线

网上投诉:http://zxts.zjzwfw.gov.cn

二十三、受理地点和时间

受理地点: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台州市开发大道692号广达嘉苑3号楼)一楼A37、A38号窗口(取号台取号)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秋季: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冬春季:上午8:30-12:00、下午1:30-4:30

二十四、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

咨询电话:0576-88325520

网上查询:bsjd.zjzwfw.gov.cn

二十五、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次数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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