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 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台州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台州市民政局: 2021- 09- 01 11:08 来源: 台州市民政局 阅读次数:


市级有关单位,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民政局:

现将《台州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台州市民政局

2021 年 8 月 2 日

台州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依据民政部《“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浙江省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台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全市积极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发挥好民政工作在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创新社会治理保障民生、回应群众关切扶危济困、促进公平正义维护和谐的基础性作用。全市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着力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民政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展现了打造“重要窗口”的民政风采。

1.进一步健全兜底保障的社会救助体系。一是实现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城乡低保标准从 2016 年的 621 元/人/月,统一提高到 2020 年的 810 元/人/月,精准识别低保对象 66759 人,全市累计支出城乡低保金 21.261 亿元,提请市政府出台《台州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 二是推进分层分类大救助体系建设。及时出台《台州市临时救助办法》,临时救助困难群众 83413 户次、146280 人次,支出 9850.87 万元。联合医保、教育等部门出台《台州市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范围、标准和程序。实现低收入农户与低保边缘户经济状况认定标准“两线合一”,全市 7.97 万名低收入农户

可以同时享受救助兜底和扶贫帮扶。出台了《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显著提高。三是创新社会救助机制。以三门为试点,在全省首创“助共体”改革新模式,重点围绕解决精准甄别、长效帮扶、信息共享、动态调整等救助机制,建设好“求助一站式、救助一揽子、受益一家子”的“助共体”。以社会救助“最多跑一次”改革为契机,推广实施大救助“一件事”改革,实现 13 大类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事项一站式联办、一体化服务。 四是初步建立困境儿童关爱体系。推动建立台州市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现市、县两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全覆盖。在全市村(社区)打造了2783 家“儿童之家”,在全市范围内开通儿童救助保护热线“12349”,按照“一号对外、集中受理、统一回复”原则,受理各类儿童救助保护咨询电话。

2.进一步完善幸福颐养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一是夯实社会化养老服务基础。全市建成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3277个,居家养老服务实现全覆盖。基于“台州市智慧养老服务和监管平台”,大力推广老年人助餐、配送餐服务。大力推进为民办实事项目,完成生活困难老人家庭适老化改造 613 户,累计建成 143 个乡镇(街道)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成功获批第五批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争取中央财政资金 1663 万元,积极开展试点工作,获评全国优秀。截至 2020 年底,全市已建有各类养老机构 304 家,共设机构养老床位 47672 张,其中护理型床位 25114 张。每千名老年人

拥有社会养老床位数达到 60.9 张。二是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制度体系。全面优化养老服务顶层设计,编制《台州市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布局规划(2020-2035)》,起草《台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草案)》,建立健全新建住宅小区与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工作机制,在台州“民政 20 条”中明确“国土空间规划应合理保障养老服务需求,市县民政部门进入同级规划委员会”。着力壮大养老服务队伍,建立市县两级培训基地,制定了《台州市养老护理人员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1 年)》,2020 年培训养老护理员和家庭照护员 17050 人。探索社区公益助老员、困难老年人探访慰问制度,有效补充基层为老服务力量,缓解困境老人养老难题。三是注重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深化“互联网+智慧养老”,完善并推广“台州市智慧养老服务和监管平台”,截至 2020 年底,该平台提供上门服务的种类 16 种,实现上门订单 246052 次,入选全省“互联网+监管”地市优秀案例。推进医养结合,全市 29家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3.进一步打造和谐共治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一是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全面推广“社区大党委+社区居委会+社会组织+居民自治”工作机制,建立社区“自治清单”“服务清单”“共

建清单”三张清单制度,推动居民自治、社区服务、共建资源实现紧密对接,率先在全省开展市级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创建活动。完成行政村规模调整,扎实推进社区规范化建设,率先在全省出台《台州市区社区布局专项规划(2020-2035 年)》,“村改居”社区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对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未来社区建设,以打造“邻距里”社区服务综合体为契入点,在全市打造了 32 个具有示范效应的社区服务综合体,并积极推动社区服务综合体社会化运作。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具有示范作用的《台州市村民代表工作规则(试行)》,规范履职机制 。全面落实“三岗十八级”薪酬保障制度,专职社区工作者人均年收入(去除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从 4.21 万元增长到 6.47 万元左右。 二是提升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能力。持续深化社会组织党的建设与登记、年检、评估、换届等依法监管“四同步”工作机制,在全省率先推行社会组织主要负责人人选政治审核制度。结合数字化转型,在全省率先试点开展社会组织“最多跑一次”事项联合审批。加强社会组织综合监管,有序开展社会组织“双随机”检查、非法社会组织打击、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规范等工作,持续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加大对社会组织建设支持力度,建立了以“阳益台州”为代表的市县社会组织党群服务平台,每年投入上千万元用于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和

能力提升,我市首批 10 家社会组织入选省级品牌社会组织、15人入选省级社会组织领军人物。 三是有效推进社会工作发展。率先在玉环市楚门镇成立全省首家乡镇社会工作站,打造汇集社会组织、专业社工、志愿者参与基层治理的“融合体”。持续推进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组织,近 3 年新增持证社工全省第一,持证社工总量达 1.07 万人。在全国率先设立社会工作名家工作室,柔性引进 4 名全国社会工作知名专家开展社工骨干培养。通过购买服务、专职工作者招聘等方式配置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社工机构增长到 104 家,“社工+慈善”融合发展经验在第十八次全省民政会议上作典型发言。四是促进慈善事业稳步发展。四是促进慈善事业稳步发展。截至 2020 年底,全市在民政部门登记的慈善组织共计 55 家(其中基金会 25 家),在帮困救弱、环境保护、医疗卫生、扶贫支教、便民服务等多个领域发挥了明显作用。各县(市、区)都建立了慈善基地服务平台,支持慈善组织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

4.进一步构建暖心便民的基本社会服务体系。一是规范区划地名管理。助力市区体制机制改革,优化市区行政区划结构,稳妥实施三甲街道行政区划调整。完善地名公共服务,建立市、县、乡三级地名公共服务体系,形成全市统一、数据共享、便捷高效的地名公共服务平台。加强地名标准化管理,持续推进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工作。完成国家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推进国家、省标准地名词典、标准地名志编纂工作。传承弘扬优秀地名文化,组织开展第二批“浙江省千年古镇(古村落)地名文化遗产”认定和申报工作。完成《中国地名大会》(第二季)节目试题收集、上报工作。 二是优化婚姻登记服务。加强婚姻登记机关场地建设,

提升婚姻管理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全市 10 个婚姻登记机关场地建设基本符合国家 3A 级标准。指导各地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专业化、长效化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指导温岭市、三门县申报全国婚俗改革实验试点。推进和谐婚姻家庭建设,在椒江区举办第九届海峡两岸婚姻家庭论坛。 三是推行节地生态安葬。进一步落实推广“逝后奖补”和“生前享有”等节地生态安葬惠民政策,节地生态安葬点乡镇(街道)覆盖率达 58.59%。深化落实婚丧礼俗整治推进移风易俗工作,会同多部门开展殡葬服务收费专项整治行动。 四是推进民政数字化转型。不断优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完成 125 个权力事项接入政务服务 2.0 平台,政务服务网上办件受理率达 94.59%。开展民政办事事项“全市通办”,先后实现了内地婚姻登记全省通办、老年人优待证长三角通办。持续做好社会组织联合审批、身后事、大救助、婚育户、养老服务“一件事”协同高效办理。动态更新“互联网+监管”平台行政执法人员库、监管对象库,实现民政监管和处罚全流程网上运行。经过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共同努力, 《台州市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高水平完成,这为“十四五”时期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十三五”时期,全市民政事业发展取得的一系列成绩,为“十四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有:落实党对社区治理的全面领导工作仍需进一步探索,社区多方主体有效联动的机制较为缺乏,村(社区)减负增效、居民参与、社区智慧治理等方面仍面临不少挑战;社会救助资金、资源、平台、队伍的整合度仍需提高,依托大数据的精准保障能力还不够;普惠型养老服务体系仍未建成,居家、机构协同不够,医康养融合度不足、专业化服务能力不足、养老护理人才短缺,农村养老问题凸显等;民生服务的精细化、专业化、法治化、智慧化建设与高质量发展的建设目标还有差距。

(二)发展形势

1.打造“重要窗口”对推进民政事业制度创新提出新要求。

“十四五”期间,浙江省将全力打造“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台州要打造中国民营经济示范城市,必须要凸显“重要窗口”中的台州显示度、辨识度、贡献度。民政部门要主动融入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加大和深化民政事业制度创新,进一步创新党组织领导下的基层治理制度、精准保障的社会救助制度、幸福颐养的养老服务制度、多元活力的慈善事业制度、生态惠民的绿色殡葬制度、智慧协同的数字民政制度等,建立与“重要窗口”相适应的高质量民政事业制度体系。

2.“二次城市化”建设对构建民政事业新发展格局提出新要求。“十四五”期间,全市坚定不移地走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道路,构筑融合一体的市域格局,必然要求民政事业构建新发展格局。紧紧抓住“三区两市”融合发展的改革契机,充分发挥民政职能优势,以城乡社区一体治理、基本养老服务普惠、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增能、现代慈善助力、地名文化宣传等为重点,加快推进市县联动、新村融合与未来社区建设,推动社会力量更好地参与创新型城市建设,提升城乡居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3.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对加快民政事业融合发展提出新要求。“十四五”期间,是国家推进长三角一体化的关键期,台州作为长三角南翼综合交通枢纽,必须紧扣“高质量”和“一体化”两个关键词,持续推进融合一体市域格局和更高质量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市委市政府“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重大战略的确立,将进一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建立富民惠民安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彰显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以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目标,进一步推动基本民生服务的区域一体化、社会救助标准和服务能力的城乡一体化、“党领共治”基层治理区域一体化、基本养老服务普惠化、现代慈善事业协同化,为台州加快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提供有力支持。

4.整体智治的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对深化民政事业改革提出新要求。“十四五”期间,是浙江省推进数字化改革的重要时期。必须积极谋划“未来城市”台州实践区的发展思路,突出整体智治、唯实惟先,以数字技术全面支撑民政工作,建设整体协同的民政运行体系,打造惠民暖心的民政服务体系和精准高效的现代治理机制,推动民政业务的数字化转型,打造智慧化民政智治体系。

(三)到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

到 2035 年,台州民政将基本实现高质量现代化民政事业发展新格局,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重要窗口”的重要构成。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民政各环节各领域各方面的高效执行体系全面形成,清廉民政全面建成,将民政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成效充分彰显。

——高水平建成党领导的城乡社区一体化治理体系,社会组织、社会工作、社区志愿服务有机联动,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格局达到新高度,全面形成聚合型治理体系,实现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

——率先实现社会救助与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等社会政策无缝衔接,多种救助形式相整合,多样化服务相衔接,多类型人群全保障,打造具有台州特色的整合型救助体系。

——率先实现基本养老服务普遍惠及,高水平建成居家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线上线下相衔接的融合型养老服务体系。

——率先实现民营经济示范城市慈善事业的高质量发展,凝结各方力量,打造人人慈善、民间助力慈善、智慧化慈善的凝合型慈善新发展格局。

——率先建成现代化、智慧化的基本社会事务服务体系,更好地契合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多样化需求,全面打造契合型服务体系。

——率先实现民政全领域、全流程、全要素数字化转型,高水平建设人工智能和群众智慧相融合的整体智治机制,打造联合型智治体系,建成智慧民政示范区。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准确把握民政工作政治性、群众性、时代性、协同性、数字化特征,进一步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大战略部署,以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总目标,以全面深化民政各领域制度创新为动力,以“八大行动计划”“两类重大项目建设”为主抓手,创新民政事业发展体制机制,高质量推进台州新时代民政事业发展,打造“和谐·融合民政”台州品牌,为争创中国民营经济示范城市贡献民政力量。

(二)基本原则

—— 党委领导,多方参与。落实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强化民政各领域各环节的党建统领,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进一步厘清政府、市场和社会力量在民政领域中的职责,打造“一元多方”整体性治理格局。鼓励各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调动市场与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民政发展新格局。

—— 以民为本,温暖惠民。秉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理念,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突出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着力破解民政事业发展短板。借势借力,加快推进民政基础服务设施建设,高效落实与创新民生保障事项,以有温度的民政服务,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与幸福感。

—— 机制创新,法治保障。以机制创新为第一动力,以更加主动担当作为的姿态,推进民政重点领域、重点工作、重点项目的机制创新。强化制度支撑功能,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推动民政“放管服”改革,提升社会化服务能力,推动民政成为高质量发展典范。推进法治民政建设,健全民政政策法规体系,加强民政执法机构与队伍建设,全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 数字赋能,系统应用。树立“整体智治、高效协同”理念,坚持系统观念,以全域性数字化改革为引领,以业务和数据协同推动民政工作整体性变革,运用数字化技术、思维、认知,迭代升级民政服务“码上办”,形成民政业务综合协同、智能辅助、科学决策、指数评估机制,将数字化优势转化为暖心服务和强大治理的效能。

(三)主要目标

到 2025 年,全面形成与建设国家级创新型城市相接轨、与建设中国民营经济示范城市相匹配、与建设人民幸福美好家园相适应、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相呼应的现代化民政发展

格局。

——党建统领的聚合型治理得到新提升。健全党组织全面领导下的城乡社区治理制度,打造以党组织领导为核心、多方力量共同参与为主线的聚合型治理新格局。党组织领导的城乡社区治理制度更健全,市级城乡社区治理实验区建设更加深入。新一轮公益性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加快推进,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作用更加明显,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实现全覆盖,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会志愿者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渠道更加通畅,基层社会治理效能进一步彰显。

—— 精准保障的整合型救助取得新成效。构建制度衔接、部门合力、社会参与、智慧高效的整合型救助体系,新时代“1+8+X”大救助体系成熟定型,智慧救助全面升级。建立健全解决相对贫困兜底保障机制,助力困难群体共同富裕,实现规范、精准、高效、智慧、温暖救助,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达到 13000 元/年,民生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

—— 幸福颐养的融合型养老实现新进展。构建以多层次、多类型养老融合发展为特色,以智慧养老为支撑的城区“家门口养老”新格局和农村“互助式养老”新模式。养老服务事业和产业协调发展,养老机构服务能力全面提升,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58%,培育 100 个康养联合体,每万老年人口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数达到 25 人。率先打造智慧养老院,台州特色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建成,融合式养老服务水平走在全省前列。

—— 多元活力的凝合型慈善稳步新拓展。构建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可为、人人有为的凝合型慈善体系,科技赋能、民营经济助力的慈善双擎驱动模式有效形成,慈善活动专业规范、慈善行为自主高效、慈善信息公开透明的现代慈善事业新格局加快形成。慈善活动专业化高效化能力和慈善协力精准救困扶贫能力明显提升,慈善品牌项目明显增长,慈善捐赠总量实现大幅提升,现代慈善体系建设稳步推进。

——。 惠民暖心的契合型服务达到新水平。构建契合人民群众需求,便民暖心的契合型社会服务体系。困境儿童保障服务与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实现新跨越,镇街“儿童之家”建设和全市“儿童之家”规范运营均实现全覆盖。殡葬改革持续深化,殡葬服务数字化、标准化实现镇街全覆盖,厚养薄葬理念普遍形成,生态葬法行政村覆盖率实现 100%,基本社会事务服务能力满足居民需求。

—— 便捷高效的联合型智治迈出新步伐。构建形成政府主导、社会联动、居民共参的联合型智治体系。民政数字化转型、智慧化赋能全面推进,民政业务条线管理服务工作全面智慧化,线上服务与线下参与协同发展,“民政数字大脑”建设全面惠及城乡居民,智慧救助惠民联办率达到 100%,智慧养老、智慧平台、“一件事”改革等基本建成,形成“智慧民政”新格局。

三、主要任务

(一)创新党建统领的聚合型治理体系围绕共建人民幸福美好家园,通过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城乡社区治理制度,实施社会组织能力提升工程,推动社会工作加快发展,畅通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参与基层治理渠道,形成以“邻距里”社区服务综合体为载体、创新多方协同机制,打造城乡社区治理共同体。

1.全面落实党领导下的城乡社区治理机制。合力推进党建统领的社区治理格局,推动形成“社区大党委+小区党组织+社会组织+居民自治”的治理体系。进一步夯实村(居)民自治基础,

加快推行社区自治清单、服务清单和共建单位服务清单,吸纳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完善基层民主协商制度,探索制定民主协商台州标准。积极运用“民主恳谈”“乡贤议事”“红色物业”等载体,发挥好村规民约、社区公约、自治章程的作用,促进法治、德治、自治有机融合。全面构建党领导下的社区、物业、业委会“三方协同”小区治理机制,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提升社区物业管理水平。加强村级组织换届后村级组织权力运行监管机制,完善党领导下的群众自治制度,推进基层民主制度化、规范化。建立完善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履职承诺制度,全面建立村民代表履职规范化制度,探索开展“村民代表履职省级标准”

制定工作。加快培育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探索社区治理中的社会工作介入机制,深入推进精密智控在社区应急管理中的应用。探索智慧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大力推进省级和市级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建设,以体制机制创新助推全域基层治理创新,争取申报国家级实验区。

2.夯实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探索全面推进“邻距里”社区服务综合体建设,建立综合体建设标准,以新建、改造、购买、置换、项目配套和整合共享等形式,提供集公共服务、

志愿互助服务及医疗卫生、养老与儿童青少年服务、邻里交往、居民议事等于一身的“一站式”综合体服务。积极引入社会力量承接社区服务综合体运营,建立以项目为导向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全面提高社区服务供给能力。鼓励有条件的镇街与社区探索台州特色“居民会客厅”的空间设置与运行机制,强化小区服务和邻里服务。全面开展新村融合发展,加大城乡社区一体化发展步伐,强化社区布局规划与未来社区、文化体育等规划衔接,努力探索面向未来的社区治理、服务、邻里等多场景建设。创新社区服务积分制,激活居民参与的内在动力,探索以社区营造、微更新等方式促进社区有机更新。探索社区基金会运作机制,鼓励和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参与社区服务。积极参与未来社区建设,加强未来社区的社区工作者力量配备和队伍能力提升建设,提升未来社区治理能力,助推市域治理现代化。进一步明确村(社区)职责任务,完善配套制度,落实村(社区)减负工作。落实“三岗十八级”薪酬体系,聚焦职业化、专业化、本土化目标,不断健全社区工作者选拔聘用、管理考核、教育培训、激励保障体系。注重从连续任社区主职满 5年、表现优秀的社区党组织书记中招录(招聘)乡镇(街道)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强化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培养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结构合理、数量充足、业务精通、群众满意的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

3.发挥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完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制,持续推进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建设。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加大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持续推动政府购买服务和公益创投。深化社会组织数字化改革,实现社会组织登记、年检、备案、专项管理等事项“网上办、码上办、掌上办”。加快培育品牌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领军人才,持续实施社会组织品牌三年提升计划。鼓励公益性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基层治理,出台公益性社会组织扶持规范发展的意见。打造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台州品牌,着重在基层社会治理、为老服务、社会救助、扶残助残等基本民生服务领域打造一批可复制、可推

广、有影响力的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品牌。积极推进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培育和发展农村社区社会组织新业态,提升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能力。

4. 深化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升队伍综合素质,按照不同人才类型实施分类培养,到 2025 年,全市持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量达到 1.5 万人,培育 50 名社会工作督导人才。加快构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育体系,以台州社会工作名家工作室为载体,推动各县(市、区)与高校等科研院所合作建立实训基地。加快推进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全覆盖,积极探索社工站运行模式,延伸基层民政工作臂力。支持推进落实民政事业单位原则上以社会工作专业技术为主体专业技术岗位,支持民政事业单位、城乡社区和社会服务机构设置社会工作岗位,配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推动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相衔接。探索农村发展型社会工作,推进社会工作参与乡村振兴。拓展社会工作服务领域,推动医务、教育、企业等领域加快开展社会工作服务。健全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长效机制,推进“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协作机制,引导慈善资金购买或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开展公益服务。

(二)构筑精准保障的整合型救助体系

围绕精准兜底与整合发展的要求,促进各项社会救助制度衔接,激发社会力量有效参与,提升多部门、多主体、多机制整合救助能力,建立健全解决相对贫困兜底保障长效机制,有效形成制度衔接、部门合力、社会参与、智慧高效的“整合型救助体系”。

5.加强社会救助的制度衔接。建立健全“1+8+X”的新时代大救助体系,加快完善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分层分类救助制度之间的衔接,重点在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灾害等方面形成更加完善的监测预警、主动发现和自动匹配政策的精准救助协同机制。打造多层次分类的梯度救助机制,科学划分社会救助圈,拓展社会救助类型和对象,扩大社会救助覆盖面。强化救助项目统筹,对资金投入方向、管理方式相近的社会救助项目进行整合。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科学制定分类分档临时救助标准。完善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体系,贯彻落实中央和省两级关于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意见。

6.强化多方救助力量的整合。完善大救助平台建设,构建智慧救助联合体,促进救助需求方、资金供给方与服务提供方三方有效对接,推进慈善组织、社会组织和爱心企业、志愿服务力量参与社会救助。拓展精准救助服务内容和形式,健全困难群众救助帮扶机制,协助社会救助申请及动态管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建立慈善救助基金等方式,设立社会救助服务项目,积极引导社会组织、专业社工、志愿者队伍开展家境调查、人文关怀、心理疏导、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救助服务,激励多维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社会救助,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对群众生活困难提供保障的险种,推动社会救助“关口前移”。发挥向善力量,积极培育和发展参与社会救助的社会企业,充分发挥其在社会救助中的积极作用。链接慈善、福彩资源,探索困难家庭救助帮扶综合评估,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全面建立救助对象探访关爱制度,积极引导党员干部结对帮扶社会救助家庭,实现社会救助家庭结对全覆盖。

7.统筹提升社会救助水平。全市低保、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每年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调整。开展脱贫攻坚兜底“回头看”,完善“两线合一”机制,助力乡村振兴。继续开展支出型贫困救助,完善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进一步规范先行救助程序和标准、类型和对象,扩大社会救助覆盖面。建立健全解决相对贫困的兜底保障长效机制,加快推动社会救助从收入型单维救助向综合指标型多维救助、从按户籍人口救助向按常住人口救助、从物质类救助向“物质+服务”类救助、从分散型救助向联合型救助转变。

8.打造“智慧救助”示范区。深化救助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大力推行“互联网+救助”,构建市、县、乡、村四级联动机制,各类社会救助业务全覆盖的信息系统全面完善。优化“申

请、审核、认定、救助、管控”的工作流程,完善社会救助事项网上“惠民联办”工作机制,实现各类社会救助数据在线查询、救助业务在线审批、救助对象在线管理。加快救助信息互联互通、开放共享和救助服务“码上办”,逐步实现救助事项“一键核对、一证(居民身份证)通办”,推动救助服务向移动端延伸。强化救助信息共建共享,加强社会救助信息共享,实现“幸福清单”查看、入户调查、探访关爱、结对帮扶等“幸福码”应用。积极探索应用“幸福码”实施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实现服务需求发布、筛选、认领以及服务输出和评价反馈功能,实现积极主动、精准高效的救助服务。开展社会救助市域范围内异地申请服务,

探索将最低生活保障等救助审批权限下放至乡镇(街道),县(市、区)民政部门强化备案管理和事后监管。

(三)深化幸福颐养的融合型养老体系

围绕“幸福养老”建设目标,着眼与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与医养康养相融合的养老服务体系,聚焦基本养老服务,聚焦失能失智,聚焦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尊重老年人自主权利,激发家庭养老服务功能,弘扬积极老龄化观念,打造台州特色的全主体参与、全要素融合、全周期服务的“融合型养老体系”。

9.深化发展普惠型养老。持续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对公办养老机构实行建设成本标准指导和收费价格指导。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的引领作用,坚持公办养老机构(含公建民营)的公益属性,重点为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无偿或低偿托养服务。以护理型床位建设为主,突出养老机构的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及助医服务功能,到 2025 年,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 58%。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养老机构加强财务审计和年度审查,确保公益性,鼓励民办养老机构提供普惠养老服务。建立优化兼顾老年人身体状况与家庭经济状况的失能失智老年人长期照护保障制度。实现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专业化、常态化服务全覆盖,充分发挥六大功能,大力发展助餐、助浴、助急、助医、助行、助洁等服务。完善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及老年食堂的长效运行机制。持续推进敬老院改造计划,推进城乡养老服务均衡发展,加强城郊地区、山区等地老年人的基本养老服务保障。

10.推进社区养老多元融合。实现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深化以“文体娱乐、康复理疗、智慧养老、辅具租赁”等多种功能的老年活动中心建设,使之成为老年人开展各类活动的重要场所。持续创新“家院互融”社区养老模式,鼓励支持养老机构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设立服务场所,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专业的上门服务,探索打造嵌入式“小微机构”,推动居家、社区、机构养老融合发展。打造“家门口的养老服务”新模式,推进家庭适老化改造和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发展“物业服务+居家养老”、农村互助养老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养老服务。

11.加快“医护康养”融合发展。推进康养联合体建设,整合养老、医疗和康复资源,以镇街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全覆盖为基础,优化建设镇街、县域康养联合体,联合基层医疗机构、康复机构,探索建立政府、社会、个人合理分担的康养服务保障机制,为老年人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康养服务。培育和引进康养服务企业,发挥台州本地医养集团的领头和示范效应,进一步培养具有成长潜力的康养服务企业,通过政策吸引更多知名品牌和养老企业落地台州。建立和完善包括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等在内的综合连续老年健康服务,形成全周期的融合型康养服务体系。

12.深化养老护理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打造专业化为主导、社会化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专业人才队伍。整合护理员各项奖励政策,有效提升养老服务人员的经济和社会地位。提升机构养老护理员专业化能力,高级护理员、技师级护理员占持证护理员 18%以上,不断提高养老护理员的社会工作持证率。强化社会化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协同人社部门放开第三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允许公办养老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多种主体申请认定资质,探索“互助型”社会化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结合职业技能水平制定相应的薪酬体系,推动出台养老护理员岗位津贴政策,有效提升护理员待遇。

13.拓展“智慧养老”服务。充分发挥市级“智慧养老”服务和监管平台的作用,探索迭代升级的“互联网+养老”模式。深化对接“浙里养”智慧服务平台,实现信息共享、供需对接和严格监管,为各级各类用户提供便捷的养老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公益服务和链接市场服务。率先出台智慧养老院建设与运行标准,以数字技术赋能养老为导向,率先探索打造智慧养老院。持续推动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进一步提升全市物联智能养老服务水平,打造数字赋能养老台州模式。

14.加快养老事业产业融合发展。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鼓励民间资本积极参与,打造公平竞争、高效透明的养老产业营商环境。探索建设康复辅具租售平台,培育养老产品制造新业态,促进养老服务业与其他产业的融合发展,壮大品牌养老企业,实施集团化、连锁化经营。发挥“制造之都”优势,探索“养老产品制造产业”建设,积极打造养老产品信息咨询、信息发布及养老行业服务管理平台,形成养老产品制造服务大数据。探索建立长三角养老行业综合监管机制,健全跨部门、跨地区协同监管机制,建立养老诚信系统和失信登记制度。

(四)打造多元活力的凝合型慈善体系

强化党委领导、政府引导、行业自律、法治保障、智慧支撑的现代慈善体制机制建设,以促进与监管“两手抓”的思路,全力打造多元凝合发展工作机制,有效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可为、人人有为的“凝合型慈善体系”。

15.推动“互联网+慈善”集成发展。打造全市统一的集行业管理、数据统计、信息公开等功能为一体的管理工作平台,通过线上线下平台的相互融合,形成覆盖市、区两级的管理工作体系。做强县(市、区)慈善基地,在组织孵化、项目交流、人才培养、资源整合等方面形成集聚辐射。发挥网络技术优势,借助互联网、区块链等,推进“链上公益”“指尖公益”,方便群众开展慈善活动。鼓励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在网络募捐平台开设慈善网店,增强网络募捐能力。支持互联网公益慈善基地建设,培育互联网慈善理念,开发网络公益项目和公益产品。

16.促进慈善行业凝合发展。着力发挥政策集成效应,为慈善组织提供良好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加快市、县(市、区)慈善总会体制机制转型升级,打造联合型、支持型慈善组织,将工作重心移转至推动区域慈善行业发展。切实推进“互联网募集”,发动慈善组织开展“项目募捐”,建强凝聚慈善力量的主阵地。加强市内慈善组织与省内、国内同行间,慈善组织、企业、政府、媒体、学界等各领域间的交流合作,为慈善行业可持续发展汇集社会资源。整合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慈善组织等资源,加快培养一批长期参与慈善服务、熟练掌握岗位技能的专业化慈善人才队伍,着重培养一批富有社会责任感、熟悉现代慈善理论的慈善管理人才。

17.坚持促进与监管并重发展。大力发展慈善组织和慈善信托,建立和完善慈善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体制机制。健全慈善信息和数据共享机制,建立全市慈善信息统计发布制度和以大数据为基础的慈善行为记录制度,提高慈善组织的社会公信力和信息公开透明度。加强对慈善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慈善行为,引导慈善组织规范管理和形成行业自律机制。完善志愿服务激励与保障措施,引导志愿服务力量扎根社区和民政服务机构常态化开展服务。到 2025 年,慈善组织总量达到 100 家,基本形成多元化、规范化、专业化、智慧化的新时代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新格局。推动多模式并存、差异化管理、多元化互补的福利彩票分

类分级销售渠道体系,更新购彩理念,完善渠道布局,强化技术保障,把公益品牌宣传与市场营销有机融合。

(五)优化惠民暖心的契合型服务体系

围绕惠民暖心服务的目标,全面提升基本社会事务贴心化、标准化建设,切实增强基本社会事务服务能力,强化民政基本社会服务品牌建设,打造以人民对美好生活服务需求为导向的“契合型服务体系”。

18.提升区划地名管理法治化科学化水平。围绕“二次城市化”,积极稳妥优化行政区划设置。完成第四轮并启动实施第五轮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深入推进平安边界建设,提升行政区

域界线管理水平。加强地名标准化管理,持续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建立健全地名地址管理服务系统,推进地名数据开发应用,完成地名系统政府数字化转型项目,积极开展数字门牌建设试点,全力提升地名公共服务能力。强化地名公共服务与地名文化服务经济发展能力建设,组织开展地名文化遗产申报、认定和保护工作,加大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力度。推进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和成果转化,探索地名文化服务助力乡村旅游、乡村振兴的能力提升。对接基层治理平台,建立完善以地名规范、地名规划、地名设标和数字地名为主要内容的地名公共服务体系,积极开展地名文化服务与文化建设试点。

19.提升婚姻登记服务水平。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推进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全市婚姻登记机关场地建设全部达到国家 3A 级标准。推广“互联网+婚姻服务”,继续加强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优化婚姻电子证照共享应用,实现婚姻登记精细化、智慧化、智能化。率先推进跨区域婚姻登记工作,推进结婚生育户口“一件事”联办,探索婚姻登记实行全国通办。继续推进婚姻家庭辅导和结婚登记免费颁证服务,进一步拓展婚姻登记服务的内涵,重点文化礼堂、婚姻文化基地等颁证场所,开展重要时间节点领导、社会知名人士颁证日活动等内容,扎实推进婚俗改革,加强婚姻文化建设。

以提升婚登服务为出发点,不断深化婚登人员队伍规范化建设,积极构建婚姻家庭辅导长效机制,将专业社会工作方法融入到婚姻登记的服务全过程中,凝聚起社会组织支撑、社工和志愿者共同参与的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工作合力。

20.完善儿童福利关爱体系。推动建立台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深化儿童福利体系建设,完善形成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关爱保护工作机制。建立市、县、乡、村四级联动的工作机制,构筑覆盖城乡的基层儿童福利服务和保护体系。市、县级层面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建立部门联动关爱机制。整合县(市、区)儿童福利服务资源,持续实施“明天计划”项目,进一步推动“添翼计划”的扩面提档工作,切实提高孤残儿童和困境儿童服务保障水准。县(市、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实体运行,面向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做好指导、摸排、探访、帮扶等工作,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服务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乡镇、村居层面要坚持选优配强,确保有能力、有爱心、有责任心的人员从事儿童关爱保护服务工作。加强基层儿童福利服务设施建设,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转型发展,向集养育、康复、教育、医疗、社会工作一体化发展的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迈进,探索孤残儿童和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集中供养模式。依托村(社区)服务中心、文化礼堂、学校等设施,统筹推进“儿童之家”建设,到 2025 年,全市范围内建成“儿童之家”500 家,解决关爱保护工作“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21.深化绿色惠民殡葬改革。继续推进殡葬综合改革,切实提高殡葬领域治理水平,强化殡葬服务事业单位的公益属性。推进以骨灰堂、树葬为切入点的节地生态安葬,建立 30 个节地生态安葬示范点,到 2022 年,乡镇(街道)建有节地生态安葬点,行政村覆盖率达 100%。建立健全基本殡葬公共服务体系,加强殡葬基础设施规划和建设,推行集中守灵,推进丧事服务规范化管理。大力推行文明节俭生态殡葬,深入开展殡葬改革宣传活动,强化正向引导,充分发挥党员干部、乡贤等模范带头作用。强化群众自我管理,把移风易俗纳入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引导群众破除丧葬陋习。打造“互联网+殡葬服务”,建立和完善殡葬服务智慧平台建设,全面推行“现场祭扫预约、网上绿色祭扫”,让“数字文明祭扫”成为新常态。

(六)推进便捷高效的联合型智治体系

全面贯彻数字化改革理念,以“整体智治、唯实惟先”为导向,运用数字化技术、数字化思维、数字化认知对民政工作的体制机制、组织架构、方式流程、手段工具进行全方位系统化重塑,打造“增效能、促参与、优服务、善治理”的“联合型智治体系”。

22.打造高效协同的“数字民政”新格局。发挥民政数据资源多元化、多样性、规模大、群众使用多的优势,通过数据加工、归纳、演绎和分析,促进数据关联应用,充分挖掘数据价值,用数据来深入研究民政业务,激发民政数据作为生产和服务要素对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治理的促进作用,为建设数字政府、数字社会、数字台州,打造浙江“重要窗口”贡献民政力量。聚焦民政业务条线、上下层级数据互联互通与集成应用,紧盯民政全业务领域,建立民政数据“整合-开发-使用-成效”一体化机制,逐步实现民政主责主业全面数字化、完全网络化和高效智能化。落实民政工作数字化协同管理办法,建立完善民政数据体系,统筹数据需求,明确数据主体、数据权限、数据标准,加快推进数据分类、分级、共享、开放,加大数据脱敏力度,建立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加强数据安全监测预警和态势感知能力建设,保证民政数字系统稳定安全运行。

23.创新数字赋能的“智治民政”新机制。全力深化智慧民政“减负增服务促参与”机制,以民政领域数字化改革为契机,迭代升级台州市民政共享交换平台,落实民政 12 个条线的“码上办”服务,以数字赋能构建“数据采集+需求分析+决策实施+评估修正”的民政工作闭环体系,对民政服务治理对象精准画像、动态预警、主动服务,纵向畅通到底。坚持能共享则共享、能开放就开放的原则,全面推进民政数据共享交换和开放应用。不断拓展数字化改革的广度和深度,形成自下而上的民政应用场景创新。着力推进“一件事”改革,实现困难群众社会救助、特殊群体救助、公用事业民生补贴等 14 项民生补贴事项“一件事”一

站式线上集成办理。

24.推进城乡融合的“智慧治理”新模式。围绕社区群众需求和治理服务场景应用导向,全力推进“政府管用、社区有用、居民爱用”的基层数字治理平台,打造“全要素精密智控、全周期精准服务、全流程闭环管理、全维度治理场景、全内容数字生态、全业务融合平台”等“六全”为核心的社区智治体系。全面推进县(市、区)智慧社区建设工作,注重平台整合,打破信息孤岛,深化数据共享,强化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能力,推动数字化改革向社区延伸,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深化智慧治理实践,加快互联网与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的深度融合,运用社区论坛、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引导社区居民密

切日常交往、参与公共事务、开展协商活动、组织邻里互助,探索网络化社区治理和服务新模式。

25. 创建精准高效的“数字评价”新标准。以提升民政工作数字化率、民政资源数字化率和民政服务智能化率为抓手,研究推出民政数字化指数评估衡量机制,建立数字化改革指标体系。设定算法智能提取数据,自动计算市、县(市、区)二级民政数字化指数,定期发布并纳入考评指标。到 2025 年,民政工作数字化率达到 90%,并逐年提升民政领域资源数字化率和民政服务治理智能化率,做到“一个指数量全市”。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

建立每届党委、政府任期内召开一次民政会议机制,认真研究解决民政事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重大问题。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更加注重党的组织体系建设,不断增强局系统各级党组织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把党员组织起来,把人才凝聚起来,把群众动员起来。强化“和谐·融合”民政服务品牌,不断激发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持续推动全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扎实推进“清廉民政”建设,完善“四责协同”机制,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锻造一支“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廉洁从政”的民政铁

军。

(二)创新民政发展机制

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技术支撑的民政工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深化省市联动、市县联动、部门联动、专家学者与社会力量参与的协调机制。建立完善激励担当、整治不担当的考评管理机制,培养严谨细致作风,扎实“三服务”活动,提升民政铁军良好形象。健全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引导社会组织、市场主体、事业单位进入民政相关领域提供治理与服务资源,增进民政工作社会化、专业化程度。健全资金投入保障机制,积极探索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民政事业发展资金筹措机制。完善项目化推进机制,将民政领域迫切需要解决的基本公共服务事项纳入民生实事项目。

(三)加大项目建设力度

以补短板、强优势、提品质、增效能为思路,围绕养老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社会救助、绿色殡葬、关爱儿童、智慧门牌、大爱慈善、公益福彩、节简婚礼、地名故事等重点领域,进一步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服务便捷的基础设施服务网络,不断强化民政社会服务的基础支撑功能,提升城乡居民的生活品质。各有关单位齐抓共管、协调联动,统筹推进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建立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全过程监督评估机制,对主要任务、重点举措、主要指标、重点项目等进行层层分解、层层落实,建立部门与第三方协同的中期、末期督促考核机制,保障“十四五”规划有效

落地、发挥实效。“十四五”时期,全市计划安排民政业务工作领域重点建设项目 49 个,概算总投资 114.84 亿元。

(四)健全实施要素保障

围绕信念坚、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目标,锻造一支永葆忠诚、竭诚为民、务实奉献、创新担当、清正廉洁的民政干部队伍。统筹推进民政办事机构、执法机构和服务队伍建设。坚持以民政文化为引领,培育养成全体民政人的共同理想信念、价值追求和行为规范,为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跨越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障和精神支撑。全面加强“和合文化”建设,构建红色文化、孝道文化、社区文化、慈善文化、社团文化、地名文化、婚俗文化、殡葬文化有机结合的民政“和谐·融合”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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