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五届五次党代会第2021050号提案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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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招水、林兰、包金方、张爱芬、林美爱、黄德夫、丁国盛、毛礼辉、王庆飞、许玲、李孙平等11位代表: 你们在中国共产党台州市第五届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重视换届后合并新村村级运行的提案》(第2021050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加强换届后新村建设管理是健全完善乡村治理体系、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必然要求。村社组织换届期间,我市探索推行新村换届“六法”,又稳又好完成新村换届工作,相关经验做法得到了上级领导的肯定。换届后,我们将相关做法进行进一步提炼总结,并有机融入到政策文件的制定中,根据我市村社发展实际,以强化新村组织运行效能、规范“一肩挑”权力制约监督、加快新村集体经济发展、加强新村干部队伍建设等为主要抓手,做好村社组织换届“后半篇文章”。 一、强化新村组织运行效能 一是健全“一肩挑”后的村(社区)组织运行机制。适应“一肩挑”带来的村(社区)治理格局调整,建立村(社区)“两委”班子分工合理、职责科学、齐心干事的制度机制,健全党组织领导、其他组织各司其职、协调运转、充满活力、德治法治自治智治有机融合的治理体系。健全村(社区)组织日常管理和议事决策机制,深化落实重大事项“五议两公开”制度,完善村(社区)组织运行机制。 二是加强新村运行指导。做好2021年市派农村工作指导员(第一书记)选派工作,对新村重点派驻农村工作指导员(第一书记)。进一步细化规范农村工作指导员(第一书记)驻村服务制度,健全农村工作指导员(第一书记)出席村重要会议、参加村重大活动、经常走访农户等制度,促进新村组织规范运行。 三是加大新村网格组织覆盖。针对部分新村干群联络不够、了解不深的实际,加大党建引领、网格治理工作落实力度,综合考虑村社地域特点、人口数量、居住集散程度、群众生产生活习惯等情况,不断加大新村网格组织覆盖,落实“一网格一工作组”,有效发动党员干部融入网格工作,确保新村力量“不减反增”,进一步强化新村管理服务效能。 二、规范“一肩挑”权力制约监督 一是健全“一肩挑”全方位监督管理制度。一方面,严格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村级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对标文件要求,从严抓好村级政治建设、运行机制建设、服务群众、村级监督管理等10重点方面制度运行。通过从严管理,确保村级小微权利在阳光下健康运行,切实将“一肩挑”后的权利关进制度的笼子。另一方面,落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备案管理制度,全面实行党组织书记选配调整、教育培训、激励保障、管理考核县级统筹,建立党组织书记调整后同步调整其兼任的村(居)民委员会主任、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社长的有效机制。 二是压实监管责任,建强监督体系。全面深化完善“三化十二制”保障机制,重视选好监督委员会主任,加强党委建制村的纪委班子建设,推进村(社区)监察联络站建设,健全制约有效、务实管用的监督制度,真正压实监督委员会监管责任,对村(社区)干部和村(社区)发生重大廉政问题的,倒查监督委员会主任责任。规范落实党务、村(居)务、财务公开制度,严格执行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实行县级对村(社区)巡察全覆盖,织密建强监督体系。 三是充分发挥民主协商、民主监督作用。我市不断完善优化“民主恳谈”、“五步法”等基层协商实践成果,2017年制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和创新城乡社区协商机制的实施意见》(台市委办发〔2017〕39号),推进了城乡社区协商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2020年,我市以温岭市“构建农村社区协商运行的规范标准”省级实验区创建为抓手,完善建立协商的标准化程序,打造具有较强操作性的协商模板,指导城乡社区注重把握好明晰协商主体、确定协商内容、拓展协商形式、规范协商程序、落实协商成果、做好协商评价 6 个关键环节,并通过公示协商成果及落实情况、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和群众监督两把“尺子”作用,促进协商方案落到实处。 三、加快新村集体经济发展 一是健全政策制度提升乡村扶持力度。我市出台了《关于巩固提升村级集体经济的若干意见》、《台州市乡村振兴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台州市市级财政扶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台州市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明确财政扶持的范围,加大对乡村的扶持力度。如《台州市乡村振兴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提出要推动现代农业园区、农产品加工园、农业科技园、农业创业园等园区建设,支持乡村产业项目发展,鼓励规模化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等。对已经进入项目库且符合政策要求的项目,同等条件下依次实行“三个优先”,即“三资”完全融合的新村项目优先安排,能让各自然片共同受益的新村项目优先安排,班子团结、战斗力强、矛盾少的新村项目优先安排。实行竞争性立项方法的,对融合村要确定一定的加分值,确保符合条件的融合村项目入选。 二是加强指导新村集体经济发展。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村级集体经济巩固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我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巩固提升村级集体经济的若干意见》,指导新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开展台州市农民持股计划试点,通过2年努力,探索“企业+村集体+农户”、“村集体+村集体”、“村集体+农户”等多种联合持股模式,实现两个全覆盖,即:“2021年,各县(市、区)都要开展农民持股计划试点工作,结合当地优势产业、由优质企业牵头组建一家以上集体经济发展联合体(强村公司),实现县(市、区) 试点工作全覆盖;2022年,实现全市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原扶贫重点帮扶村)持股参与集体经济发展联合体(强村公司)全覆盖”,进一步拓宽村集体增收渠道,促进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持续稳定增收。 三是进一步规范新村财务管理。一方面,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务联席会议制度,认真落实村级事务决策“五议两公开”程序;完善村级财务支出联审联签制,实行“一肩挑”的村,村民委员会副主任参与联审联签;不设副主任的村,由村务联席会议研究确定1名村民委员会班子成员参与联审联签。另一方面,推进集体“三资”数字管理。今年以来,我市积极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系统上线应用试点。至4月底,天台县已基本完成全县试点,椒江区大陈镇、黄岩区屿头乡、路桥区横街镇、临海市汛桥镇、温岭市石塘镇、玉环市沙门镇、仙居县埠头镇、三门县蛇蟠乡已基本完成乡镇试点。接下来,我们将按照省农业农村厅的统一部署,在全市全面推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系统应用,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审批、会计核算、财务公开,实现村级财务线上审批、线上公开、实时监管。 四、加强村级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推动村民代表履职规范化。我市把“推动村民代表履职规范化建设”作为省级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的创建课题,从制定《村民代表工作规程》破题,完善村民代表产生、联系、参与、监督、奖惩、培训等机制,发挥村民代表的专业特长,建立经济发展、矛盾化解、乡风文明、公益事业等议事协商小组,通过建好村民代表会议主席团、村民代表议事协商小组、特约村民代表三支队伍,落实主席团成员联系议事协商小组、村两委干部联系村民代表、村民代表联系户代表“三联”制度,开好村支委会、村两委会、村民代表会议三个会议,开展联系走访、调研视察、“两评两推”三大活动,以试点开路推动面上铺开,有效发挥了村民代表作用,助推了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2020年,我市统一在村社换届选举启动前开展村民代表队伍推选,通过村党组织推荐、村“两委”联合推荐等方式提前把握代表人选,推动代表队伍精简、党员代表比例提升等,从推选结果看,全市村民代表中妇女代表占比36.81%,党员代表占比36.84%,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占比26.52%,结构得到了进一步优化,素质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是提升新任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履职能力。在村社换届选举后,我局在临海市隆重举办了全市新任村(社区)干部示范培训班,围绕了打牢村级自治基础,突出业务素质提升、促进治理能力现代化,突出共治共享理念、深化作风纪律建设,筑牢廉洁守纪底线、强化为民服务宗旨,增强担当实干本领四个方面进行了深入讲解。全市66名村(居)民委员会主任、19名村名代表、15名业务骨干等共100人参加培训。此外,我市进一步抓实村级组织“头雁领航•千村提升”的活动,1021个行政村规模调整村社紧扣年度干事清单抓好落实。要求乡镇(街道)结合新村实际,有针对性地在产业项目、政策资金上予以倾斜帮扶,不断拓宽新村收入途径。 三是完善考核机制,优化考核模式。进一步加快建设完善村社组织综合管理平台,对项目开展线上跟踪考评,结合“月述、季评、年定”考核机制,推广“三同”考核模式:指通过建立驻村干部和村干部“承诺同作、工作同抓、责任同担”工作机制,实现镇村干部考核管理工作的精准化、科学化、系统化。以数字与制度双重赋能,确保新村发展稳步推进。 四是强化“一肩挑”后的村(社区)干部激励保障。一方面,组织开展“兴村治社”名师、“和合好班子”等培树工作,激励村(社区)干部实干担当。通盘考虑“一肩挑”人员和其他村“两委”干部基本报酬和补贴,具体根据省里政策抓好落实。另一方面,根据《浙江省财政厅、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关于完善“一肩挑”后村干部基本报酬制度进一步加强激励保障的意见》(浙财基〔2021〕2号)精神,财政保障对象扩大了范围,包括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村党组织副书记、村民委员会副主任,以及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另外对网格员等一些乡村专职人员,也有一定的财政资金保障。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继续巩固行政村规模调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相关工作成果,进一步提升村级组织管理水平、加快新村集体经济发展、增强村(社区)干部履职能力,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 感谢你们对新村村级运行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台州市民政局 联系人:陈慧雪 联系电话:81877155 邮 编:31800 台州市民政局 2021年5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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