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岩民政开展养老机构新春“三服务”活动
|
||||||
|
||||||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解除“ 一老一小” 服务机构封闭管理的通知》(省疫情防控办〔2021〕32号)文件要求。黄岩区民政局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在做好相关防控预案的前提下,安全、有序地恢复养老机构接收返院(或新入住)老人、家属探视等服务。 卢局带队开展新春“三服务”活动,实地走访了江口街道阳光养老院、朗高养老院,了解养老机构管理服务和疫情管控情况。要求各养老机构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一是明确严格落实“口罩+亮码(健康码+行程码)+测体温”“三件套”要求,查验其“浙江健康码”和“全国疫情防控行程码”;专人负责落实、日常清洁、通风消毒、个人卫生等防疫规定,工作人员上岗期间要规范佩戴口罩,坚持养老服务机构每日安全打卡制度。 二是严格实施预约探视制度,每名老年人每两周可以接受家属探视1次,探视时间不超过半小时,并控制探视的人数。应当在院门口或一楼设立探视室,合理设计探视路线,不与老人活动路线交集。减少家属对老年人的物品转交,衣物、药品等必备物品可以转交,转交过程注意消毒。 三是强化应急工作。各养老服务机构要制定、完善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明确职责分工并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储备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应急值守,一旦发生疫情或疑似疫情时,及时上报乡镇街道和民政部门。 四是开展培训演练。各养老机构应当按养老机构疫情防控指南,组织员工进行培训和演练,保证严格按规范进行防控和服务,确保“零感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