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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殡协发布《关于加强会员单位疫情期间安全防护及有序开展服务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0-03-23 10:45 来源:市民政局 阅读次数:


近日,中国殡葬协会发布《关于加强会员单位疫情期间安全防护及有序开展服务工作的意见》,要求各会员单位结合实际落实到位,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积极向好之际,仍要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同时稳妥有序开展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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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会员单位: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尚未结束,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协助各单位有序开展服务工作,现将《关于加强会员单位疫情期间安全防护及有序开展服务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落实到位。

附件:关于加强会员单位疫情期间安全防护及有序开展服务工作的意见

中国殡葬协会

2020年3月11日

 


关于加强会员单位疫情期间安全


防护及有序开展服务工作的意见


目前,全国疫情防控工作呈积极态势,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按照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会员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和服务保障工作,强化疫情防控政治责任,坚决把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学习好、贯彻好,坚持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各项服务工作稳妥有序推进。


一、强化责任,意识不松懈


各会员单位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服务保障两项工作,压实单位和个人责任,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和侥幸心理,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现状,以及人员流动、人群聚集等可能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树立防控责任意识,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尽最大努力遏制疫情成果反弹。


二、落实措施,防护不削弱


当前,疫情防控的关键是抓好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四早”措施的落实,因此,在防控工作上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各会员单位要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对照要求进行再梳理、再检查,查漏补缺,时刻做好防范和应对的准备,提高各项措施的科学性、精准性。


(一)加强制度管理。各会员单位要落实24小时人员值守,对进出人员、车辆严格检查,配合当地政府做好人员信息登记。特殊时期,外来人员和车辆原则上不应进入企业内部或办公区域,如确有必要,应做好消毒和防护措施,尽量减少与本企业人员的直接接触。


设有集体宿舍的单位,要按要求设置返岗人员临时隔离场所;不具备条件的单位,要按照辖区政府的有关规定,统一安排隔离观察点。


(二)加强个人防护。工作期间在密闭空间多人作业时要全程佩戴口罩,引导员工做好安全防护,各类防疫物品要统一回收、集中处理。同时,落实好分区管理工作制度,严格区分工作区与休息区,规范岗位工作秩序,按照辖区政府要求,合理排班,尽量减少单班在岗人数,暂停不必要的会议、聚会等活动,做到人员少流动、不聚集、不串岗。


(三)加强健康监督。建立职工体温日检测制度,在生产区、办公区、宿舍区等点位设置卡点,严格职工体温检测,对员工办公和生产场地应定期进行消毒,重点区域要增加消毒频次,并做好密闭场所的通风管理。如发现疑似病例的应当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果断采取相应隔离防护措施,绝不因自身疏忽大意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重大损失或严重后果。


(四)加强风险管控。由于新冠病毒具有一定的潜伏期,对于日常工作往返于医疗机构等重点区域,直接接触遗体的一线员工,要特别关心关注他们的身心健康,做好心理疏导,缓解因疫情带来的工作压力。


各单位要严格把控接运处置遗体过程中的风险,做好员工的业务培训,绝不能掉以轻心,要不折不扣地按照规范和标准执行操作,最大限度的避免员工之间的交叉感染风险。


(五)加强宣传引导。对员工普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相关知识,有条件的单位,要在办公区域显著位置设置宣传展板,广泛传播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常识。同时,关注各级卫生、健康部门有关疫情的通报,遵循科学预防指引。


抗击疫情期间,宣传口径和舆论导向尤为重要,面对非官方和口径不明、不清、不实的信息,要时刻提醒员工做到不听、不信、不传,营造强信心、暖人心、聚民心的舆论氛围。


三、创新方式,服务不停滞


疫情期间,不少会员单位均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业务和生产工作的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加。因此,在特殊时期要采取特殊方式,要将重心放在打牢基础和方式创新上,努力补足工作短板,合理拓展服务范围。


(一)贯彻落实有关政策。分析和梳理疫情期间中央有关部门和民政部出台的有关政策,以及提出在疫情期间加强民政工作、民生服务的相关措施和要求,并做好贯彻落实。


按照民政部印发的《殡葬服务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遗体处置及疫情防控工作指引》要求,在保障遗体接运、火化和骨灰暂存等基本殡葬服务外,可暂停开展守灵、告别、祭奠等人员聚集活动;对于新冠肺炎患者遗体,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及时进行卫生处理,就近安排火化。


(二)积极拓展服务范围。疫情期间,由于殡葬服务受限,逝者家属心理压力相对增大,各会员单位要协同有关单位做好逝者家属的心理辅导工作,开展拨打亲情电话等精神慰藉活动,有针对性的做好家属思想疏导,尽快稳定家属情绪,帮助逝者家属重建信心。


(三)妥善安排祭扫工作。各相关单位要提前做好清明节期间祭扫活动安排,避免清明节前后出现大规模人员聚集情况,及时做好各类问题的预判。号召和提倡群众采取科技化手段,如网络祭祀、网上预约、代客祭扫等方式,并及时为群众解答出现的各类问题和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四、发挥优势,自律不懈怠


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会员单位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为防疫出力,向社会施援,赞许会员单位发挥优势,通过合法、正规渠道向疫区捐献物资,为全社会疫情防控工作多做贡献的行为。


各会员单位要发挥引领作用,从自身做起,做到不哄抬价格,不囤货居奇,共同抵制特殊时期招摇撞骗,造假售假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