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民政局关于市四届五次党代会第2016005号提案答复的函
台州市民政局: 2016- 07- 29 15:23 来源: 台州市民政局 阅读次数:

暨利军、李斌、戴佳媛、王光灿、冯建平、李素萍、吴海水、陈振龙、王明奇、蒋媛彬、顾素青等11位代表:

你们在中国共产党台州市第四届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医养结合”养老新模式的提案》(第2016005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健康养老产业的发展,坚持以人为本,立足台州实际,加快探索养老医疗融合发展,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编制规划,提出目标。着眼积极应对老龄化,大力推进养老服务健康化的总体思路,编制了《台州市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2015—2020年)》和《台州市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布局规划》。提出了到2020年的规划目标,2015年底前每个县(市、区)都已建成1所以上医养融合的养老机构,2017年各县(市、区)至少有2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到2020年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则上都要开展医养结合服务。

二、出台政策,着力推动。出台了《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台政发〔2014〕37号)、《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着眼积极应对老龄化,大力推进养老服务健康化,坚持寓医于养,介医介护,医养融合,同步发展的总体思路,统筹安排城乡医疗服务与养老服务资源,切实提高养老服务设施、场所的医疗服务功能,全面推进我市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

三、先行探索,初见成效。从2013年开始,我局就着手推动“医养融合”试点工作,当年建成了“医养融合”型的温岭市家和养老院、临海市健力养老院和黄岩区上垟养老院等3家;2014年我市又提出每个县(市、区)在2017前都要建立一家具有医疗护理功能的公办健康养老院的目标,2014年底前椒江福利院、玉环福利院、临海老年乐园等三家“医养融合”的公办养老院投入使用。截至2015年底,全市已建成12家兼具医疗、康复服务的“医养融合”型养老机构,取得了较好社会成效。其中椒江区和玉环县还作为2015年省级“医养融合”试点单位。

尽管我市对“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模式探索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毕竟还刚刚起步,还存在较多的问题。比如: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设立许可条件高,医保定点难、监管难,以及老年医疗护理资源短缺等等。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84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医养结合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卫办家庭函〔2016〕353号)等文件精神,以及你们的建议,着重抓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深度合作,切实提高养老机构的医疗护理功能。一是加强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合作,就近就便,共建共营。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简化对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以及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护理院等老龄型医疗机构的立项、开办、执业资格、医疗定点等审批手续。鼓励医疗机构到养老机构设点,提供有偿医疗护理服务。100张床位及以上的护理型养老机构和助养型养老机构要单独设置卫生所(医务室),条件具备的都可申请设立医院;100张床位以下的护理型养老机构和助养型养老机构可单独设置卫生所(医务室),也可与周边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合作。2016年,每个县(市、区)都要新改建成1所以上“医养融合”型养老机构,全市“医养融合”养老机构总数要达到18家以上。二是完善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业务协作网络。加快建立养老机构与周边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急救、治疗和转诊等合作机制,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提高合作效率。

(二)拓展医疗养护资源,创办医疗康复护理型养老机构。一是鼓励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整合利用现有资源,将部分床位转为康复护理床位,收治需要照护的失能、半失能老人,为老年人提供康复护理服务。二是加快推进老年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老年护理院、临终关怀医院等老龄型医疗机构建设。有条件的地方设立区域性老年病医疗中心,三级以上综合医院应设立老年人服务窗口,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老年病专科或服务窗口,有条件的设立老年病专区,鼓励部分医院转型为养老护理院。到2020年,各县(市、区)至少建有一所具备二级综合医疗资质老年疾病专科特色明显的医疗机构。三是探索建立护理转移机制,将普通医疗机构内需长期照护的慢病老年人转移到老年康复医院或具有护理功能的养老机构,逐步解决普通医疗机构中老年人的“压床”问题。

(三)延伸医疗卫生服务,进社区进家庭开展居家养老照护。充分整合医疗卫生资源,辐射周边社区,开展上门居家养老照护服务。一是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社区养老照料中心合作,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提供健康管理、健康体检、保健咨询、慢性病管理、健康教育和中医药等服务。二是建立健全老年人与全科医生网格化签约服务。由签约全科医生全面负责辖区内老人诊疗和健康咨询,按老人的实际需求提供家庭病床、上门诊视等服务,使老年人不出社区、不出家门就能够享受到专业的照料、护理、保健等服务。三是推进医养融合”信息化。充分利用现有的通讯网络技术,将老人健康信息、健康服务需求和保健、诊疗、康复等医疗卫生服务资源进行有效对接,并通过“一键通”信息服务平台,实现“医养融合”信息化、智慧化。

(四)加强养老医保政策衔接,推进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医保定点常态化。一是推行具备门诊、住院综合定点条件的医养结合医疗机构,可不受“正式经营一周年”条件限制的政策。尽快将符合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纳入定点范围,并按照省有关规定简化手续,实施优先审批,缩短审批时限。二是落实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执行与同级公立医疗机构相同的报销政策,给入住机构老年人就医报销结算提供方便。三是探索护理费用长期保障机制建设。扶持引导保险企业开办商业护理保险,鼓励老年人投保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人身保险产品,使得医疗保险与护理保险能够进行有机对接,切实减轻失能老人护理费用的负担。

(五)加强财政扶持,全面落实机构补助、养老服务补贴政策和人才激励机制。一是对医疗机构申请开办的,并经民政部门审查符合养老机构设立条件的新增养老床位,享受民办养老机构建设补助。同时入住上述机构的老年人,经评估为养老服务补贴对象和政府购买服务对象的,享受同样标准的政府养老服务补贴和购买服务。二是开展医养结合服务的医疗机构,其养老护理人员可享受与养老机构护理人员同等的技能等级津贴、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补贴,符合条件的纳入入职奖补范围。三是在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服务的具有执业资格的医护人员,在职称评聘、专业技术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等方面,享有与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同等待遇。

(六)强化职业培训,建立健全养老护理员培养和输送渠道。一是积极开展养老服务业技能人才培训。依托市、县两级养老护理人员培训基地,以及各类职业(技工)院校、社会培训机构,切实加强老年护理人员专业培训。2016年度,计划全市培训2200名机构和居家养老护理人员,到2020年实现全员持证上岗,其中持有初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人员达到50%以上。二是积极挖掘医护养护资源。在加强自我培养的同时,采取灵活机动的招聘办法,减化招聘程序,允许用人单位直接赴省内外高等院校招聘医护养护人才,切实充实当地养老医护养护人才。三是建立养老服务岗位就业补贴制度,发放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稳定养老护理员队伍。引导、鼓励高等院校老年服务与管理类专业毕业生从事养老服务工作,同时在促进就业资金安排上给予相应的政策扶持,对登记失业人员、城乡就业困难人员、进城求职农村劳动者、退役士兵等,参加养老护理员培训并取得相应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按实给予补贴,确保养老护理员队伍稳定发展,逐步壮大。

感谢你们对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台州市民政局   联系人:李小兵

联系电话:88698280       邮  编:318000

 

                          台州市民政局

                          2016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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