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台州市四届五次党代会第57号提案会办意见答复的函
台州市民政局: 2016- 06- 03 16:07 来源: 台州市民政局 阅读次数:

市农办:

舒幼民等代表在台州市四届五次党代会上提出的《关于在脱贫攻坚中积极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提案》(第57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十三五”时期是我市脱贫工作的决战决胜阶段,作为民政部门重点以村级组织换届为契机,把好政策关,严格程序关,选优配强脱贫的“带头人”“领头雁”,增强村级班子战斗力,更好地服务于农村发展严把任职资格条件。结合村干部届末考核、群众满意度测评等工作,全面执行“五种情况人员”不得当选和“十种情形人员”不宜当选要求强化资格审查力度,确保不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人员零当选。二是完善依事选人制度。坚持定人服从定事,全面推行“先晒业绩,后绘蓝图,再选班子”做法,采用民主恳谈、村民提案等方式,科学制定今后三年发展规划和具体任务,组织候选人(自荐人)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任务开展“三项承诺”活动,把党员群众的注意力从“选什么人当官”引导到“选什么人干事”上来,形成事业选人的良好导向。三是全面开展“进村扶任”工作。我市采取“分级负责、分层分类、全员培训”的培训方式,由县(市、区)一级负责培训村委会主要负责人,乡镇(街道)一级培训村委会成员及村民代表。换届结束后,我局会同组织部门在市委党校举办全市新任书记主任示范培训班,结合当前的经济社会的形势,集中开展任前培训工作,提高素质。同时,乡镇(街道)结合“三项承诺”,开展谈心谈话,扶顺村里关系,理清发展思路,指导和督促修订完善村规民约,真正形成按章理事、分工协作的良好局面。

联系单位:台州市民政局 联系人:陈慧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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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民政局

201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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