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实现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全覆盖助推基层民主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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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6月底,全市165个社区全部建立了居务监督委员会,实现居务监督组织全覆盖,有力推进了我市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一是广泛发动。全市9个县(市、区)均制订并印发了工作方案。各街道也分别根据实际制订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借助标语、LED显示屏等方式,提升社区居民对成立居监会的认识,期间,全市共制作悬挂标语和横幅500多条,张贴和发放公开信4000多份,宣传小册子2000多本。 二是精心组织。在民主协商、广泛酝酿的基础上,优先推荐思想政治素质好、政策法律意识强、热心群众事业的居民为候选人。并由纪检、组织、民政、公安、计生等部门分别在各自领域严把资格审查关,确保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等五类人员“零当选”。选举方法由社区所在街道根据实际,参照《浙江省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程》,选取代表选举、户代表选举和选民直接选举等三种之一形式举行。选举过程通过无记名投票和现场唱计票等方式阳光运作。选举结果经选举委员会确认有效后当场宣布,并报街道纪工委和民政部门备案。 三是落实责任。居监会按照“对外有牌子、办公有场所、工作有制度、审核有印章、活动有记录、经费有保障”的“六有”要求设置,分别对政府惠民政策落实,社区民主决策,居务财务公开情况,社区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使用和处置,社区工程建设项目以及社区工作人员廉洁自律等情况开展监督。 四是健全机制。居监委成员上岗前,通过集中交流、以会代训、实地指导等形式,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在岗时,每月召开工作例会,集体审核当月社区财务收支和经费使用情况。对工程建设、资产处置、机构运行、重大决策等情况,要根据需要随时开展监督。年度民主测评中,因不能正确履职或群众评议差等情形导致不信任票达到半数以上的,要主动“引咎辞职”或被依法罢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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