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人民调解协会:
你单位关于要求办理台州市人民调解协会住所变更登记的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以下事项:住所由台州市东环大道321-325号变更为台州市椒江区东海大道582号爱华康馨苑1幢3单元7楼。
台州市民政局
2026年1月13日
抄送:台州市司法局、中共台州市司法局直属机关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