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民政局关于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2025119号提案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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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柳英委员: 您在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住宅小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管理的建议》(第2025119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对提案办理工作高度重视,就该建议提出的问题和意见进行认真研究,汇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建设局等相关会办单位意见,在充分解读建议内容和意图的基础上,形成答复意见。 一、深入研究提案内容 通过研读提案,您在对全市已竣工交付的378个养老用房的建设、管理和使用情况开展调查的基础上,准确指出养老用房在配建要求、权属管理、使用绩效三方面存在的问题,反映出我们在规划建设、产权移交和使用管理等环节还存在薄弱环节。并提出重点围绕三个环节落实整改:一是规划建设环节。科学规划布局,综合考虑服务半径和老年人实际需求,确保用房选址合理、功能完善,并通过严格规划审批、设计审核、竣工验收等程序保障养老服务用房按要求配建。二是产权移交环节。排查产权登记情况,分类制定处置方案,完善产权移交程序,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确保产权清晰、管理到位。三是运营管理环节。加强对养老用房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提升居家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 二、积极采纳所提意见 居家养老服务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要体现,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基础和关键环节。关于您提出的建议,我市已经在推进实施,并吸收采纳落实到下一步工作中。 (一)关于依法配置养老服务用房的建议一是法规政策体系持续完善。以《台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为核心,配套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台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的实施意见》(台政办发〔2022〕54号),明确新建住宅小区按3‰配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最低200-300平方米)、已建小区按百户20平方米补足。二是规划布局科学统筹。2023年编制完成《台州市区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年)》,锚定“15分钟服务圈”目标,规划市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同步实施《椒黄路城区生活圈规划》,通过未来社区建设补足“一老一小”设施短板,实现“两规融合”推进设施均衡布局,逐步形成城市社区15分钟左右、农村30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各县(市)同步完成规划编制。三是强化规划前置审核。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联合住建、民政等部门,在新建住宅小区规划阶段审查养老用房配建指标,确保养老用房按标准足额配置,同时将无障碍设施纳入强制性验收内容,从源头保障养老服务设施的规范建设。 (二)关于落实权属归位的建议严格执行《台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至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推动新建小区养老服务用房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住宅小区配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的权属登记严格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和二十四条规定的法定程序。在申请办理包含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在内的房地一体不动产首次登记时,将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移交至出让合同约定的移交方的,与受移交单位共同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将不动产权属依法转移至乡镇(街道)名下。为提升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的登记办理效率,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政务中心办事大厅开通“绿色通道”,设立专窗,指定专人全流程跟踪服务,确保相关登记依法高效办结。 (三)关于优化服务供给的建议审计抽查的267处新建小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已投入使用的79处,处于闲置状态的117处,改作他用的有71处。2024年6月,我市召开全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推进会,部署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的使用和运营工作,提出对社区存量养老服务用房进行分类管理利用,目前已有52家投入使用。一是综合提升型改造。对面积充足、条件较好的养老用房实施高标准改造,目前已完成全面排查,筛选出未正常使用且面积在350平方米以上的养老用房56处(其中1000平方米以上6处),通过推进“老省心”民生实事打造如温岭川安华庭、玉环灯塔社区、临海泉井洋等嵌入式养老示范项目。二是功能聚焦型利用。对面积较小但区位适宜的居家养老用房,规划改造为单一功能服务站,结合养老服务设施提升项目和老年助餐点建设项目,打造重点发展老年食堂、助餐点、老年活动室等专项服务设施,满足老年人日常生活需求。三是资源整合型置换。针对面积过小或位置不适的小区配套用房,建立“镇街牵头、一事一议”的协调机制。通过集中异地置换方式,整合多个小区的配套资源,有效解决养老服务场所不足问题。 三、存在困难 (一)供需失衡配建失度。2022年前建成的小区养老用房存在布局失当、空间局促的问题;新规实施后,住宅小区集聚区域出现养老用房配置过剩现象,个别微型小区仍须配建200㎡用房,既推高土地成本又造成资源闲置。反观老龄人口密集的老旧城区和小区,养老服务用房供给却明显不足。 (二)权责模糊管理失序。缴纳现行《条例》未明确养老用房交付后的管理责任主体,我市在用房资产托管上进行了多模式探索,但仍陷入“管而不理”的困局。业委会托管模式频见用房侵占乱象,如搬进麻将桌变成棋牌室,挤压其他功能空间;社区管理模式面临社工人力不足无法兼顾的困境;部分养老用房因小区居民入住率低暂缓建设,遭物业、开发商违规占用。 (三)效用不佳运转失能。现行《条例》中“小区养老服务用房交付一年内投用”的要求与现实脱节,陷入“建而不用、建而难用”的困局。新建小区因入住率低、养老服务需求不足,建成即闲置,面临盗窃、损毁等风险。存量已建用房由于管理主体不明晰、运行资金短缺、点位分散凌乱、服务内容有限,未能发挥理想效果。 四、下一步思路 下阶段,我市将围绕“建设、管理、运营”三方面,推进住宅小区养老用房使用提质增效。 (一)坚持“一盘棋”思想,破解“低效”建设困局一是科学规划统筹布局。推行社区规划、住宅小区规划、养老服务设施规划“三规融合”,按照“15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要求,综合设置住宅小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点位。对小微型确无必要单独建设的地块,允许采用跨区域联建方式,合建1处区位适宜、面积充裕、服务齐全、环境优良的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二是错时共享盘活资源。结合社区建设、老旧小区改造,植入养老元素,建立“错时共享”机制,白天作为养老服务点,晚间转换为社区活动中心、培训中心,提升空间使用效率。三是因地制宜分类建设。根据居民入住率和入住老人数两个维度来启动装修,建议指标设置在居民入住率50%以上、入住老人50—100人以上。同时分类分档推进养老用房建设:比如建筑面积在500㎡以上且入口独立对外的,建设老省心综合体,发挥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作用;300㎡以上的,可建设村社照料中心或养老服务站点。 (二)凝聚“一股绳”合力,重构“高效”管理机制。一是健全管理体系。明确“市级统筹-镇级托管-社区运维”三级管理体系,市级民政部门负责用房验收和备案;镇街作为小区养老用房的权属主体,负责资产接收和建设,统筹推进辖区内用房管理和服务运营;社区负责资产管理和具体运营。二是倡导居民自治。完善社区协同网格,探索“社区+物业+志愿者”联动机制,由社区统筹资源、物业负责日常维护、低龄老人参与“银龄互助”,形成共建共享格局。三是强化运行监管。加强“物联网+区块链”监管技术应用,在养老用房安装智能门禁、AI摄像头等设备,实时监测空间使用状态。鼓励居民“随手拍”举报违规占用行为,对长期侵占主体列入信用黑名单,实施物业费上浮、公共资源使用限制等联合惩戒。 (三)盘活“一张网”资源,提升“长效”运行效能。一是引入专业化运营主体。对于建成照料中心的养老用房,结合养老服务“爱心卡”白名单制度,通过“免租金+绩效补贴”政策吸引专业机构连锁化托管。二是构建多元化服务体系。精准识别服务盲区和高频需求,分类实施服务供给,如政府保障基础服务,提供日间照料、助餐配送、健康监测等普惠服务;社区盘活多元资源,提供老年教育、孤寡老人探访、家庭护理指导等增值性服务;专业机构提供康复理疗、认知训练等个性化服务。三是探索可持续运营模式。构建“财政拨款+社会资本+个人投入”筹资体系:市级财政按一定标准拨付建设资金,对符合绩效的按照镇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或照料中心的标准拨付运维补贴;社会多方参与共建,分担运营成本,如利用业主委员会资金、鼓励企业冠名赞助等;倡导家庭增加养老服务消费支出,鼓励子女为父母购买刚性养老服务项目。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台州市民政局 联系人:王骁伟 联系电话:1*******1 邮 编:318000 台州市民政局 2025年7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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