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游泳(救生)协会:
你单位关于要求办理 台州市游泳(救生)协会法定代表人 变更登记的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以下事项:法定代表人由 陈建华 变更为 石荣国 。
台州市民政局
2024年6月25日
抄送:台州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中共台州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党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