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5-29 来源:台州市殡仪馆 阅读次数:
依据2021年10月我市出台的《台州市区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全流程减免》政策,办理火化所需凭证具体要求如下:
一、开具台州市身后“一件事”联办申报表。
1、需到户籍所在地街道民政办开具并加盖公章;
2、在台州市区范围内死亡的非台州市区户籍居民享受与当地居民同等减免待遇。在台州市区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台州湾新区死亡的非台州市区户籍人员,前住逝者死亡地街道民政办或暂住地街道民政办办理,均可享受免除殡葬基本服务项目费用。
二、出具死亡殡葬证明。
1、正常死亡的遗体需医疗部门(指有资质开具医学死亡证明书的医院、乡镇卫生院等医疗机构)开具并加盖公章;
2、非正常死亡证明需公安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
三、逝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丧事承包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若遗体在馆冷藏保存的,如有穿衣等服务需要,请事先联系殡仪馆并告知工作人员提前做好遗体解冻等准备工作。
(台州市殡仪馆业务电话: 0576-82323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