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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民非准字〔2024〕第3号 准予台州市九峰高级中学注销登记决定书
台州市民政局: 2024- 04- 25 09:03 来源: 市民政局 阅读次数:

台州市九峰高级中学:

  你单位关于要求办理注销登记的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的规定,准予台州市九峰高级中学注销登记。

接到本决定书后,请依法处理善后事宜,及时上缴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不得再以台州市九峰高级中学的名义开展活动。


                                             台州市民政局

                                             2024年3月27日


抄送: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人民银行,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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