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加快推进老龄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构建布局均衡、服务便利的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体系,根据《浙江省民政厅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编制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的通知》(浙民养[2021]63号)、《浙江省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编制导则(试行)》以及台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要求,制定《台州市区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该项目已通过评审,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批前公告。公告时间2023年8月16日—2023年9月14日(共30日)。本次公告的内容仅作征求意见用途,不做任何项目的评审依据,最终成果以汇总各方意见修改完善后报市政府批复为准。 社会各界可在台州市民政局网站(http://mzj.zjtz.gov.cn/)上查阅,相关意见可在2023年9月14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请注明规划批前公告意见建议): (1)信函邮寄至:台州市椒江区府中路188号开投商务大厦11楼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养老服务处陈爱玲收(浙政钉15712679853,电话0576-88601559); (2)电子邮件发送至:shejiucu@126.com。 附件:台州市区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公示稿.pdf
台州市民政局 202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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