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农村社区建设示范评估活动的通知》(浙民基〔2018〕53号),经农村社区申报、乡镇党委政府初审、县级民政部门推荐、市级抽查评定后,拟认定49个农村社区为2023年度台州市完善型农村社区,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8日至2023年12月15日(五个工作日)。
若有意见,请于2023年12月15日17:00前反馈台州市民政局基政处。
联系电话:0576-88698287。
附件:2023年度台州市完善型农村社区名单
台州市民政局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