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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民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台州市民政局: 2023- 12- 07 17:00 来源: 市民政局 阅读次数:

台州市国学研究会:

经查证,你单位未按规定参加 2018、2019、2020、2021 年度社会团体检查,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和《浙江省民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本机关对你单位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台民罚决字〔2023〕第 000001 号)。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

如你单位不服本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可在公告送达之日起 60 日内向台州市人民政府或浙江省民政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公告送达之日起 6 个月内依法向椒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台州市市府大道877号开投金融大厦2幢1516室

联系部门:台州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处

联系电话:0576—88698286


台州市民政局

2023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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