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民政局关于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2023054号提案答复的函
台州市民政局: 2023- 10- 07 17:40 来源: 市民政局 阅读次数:

农工党台州市委会:

你们在台州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水平,夯实幸福台州金字招牌》(第2023054号)的提案收悉。首先感谢各位委员对台州养老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我局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局领导带头会商调研,就该建议提出的问题和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在充分解读建议内容和意图的基础上,汇集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相关会办单位意见,形成答复意见初稿。7月初,又与你们电话沟通听取相关意见,并根据意见对答复进行修改,形成答复意见稿。现答复如下:

一、深入研究提案

各位委员主要提出了以下观点和意见:我市人口老龄化进程明显加快,农村养老存在养老保障水平较低、家庭养老功能弱化、农村医疗供给缺乏、老年助餐覆盖不足、精神养老活动匮乏等突出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并加快推进。具体意见:一是选好配强村两委,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村老年人口自养能力。包括让有思路、有干劲、有担当、有使命的党员担任村支书;深化党建联建机制,充分利用农村资源或联建资源发展农村经济,例如黄岩的共富工坊。二是健全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多元供给,为老年人养老生活消除后顾之忧。包括适当增加养老金,提高医疗政府补助标准;鼓励提升养老保险缴纳档次,推广商业保险,设立养老基金;完善特困老人动态评估机制和救助制度。三是加强顶层设计,整合资源,建立健全医养融合服务体制机制。包括成立领导小组,加强督查考核;编制完成养老服务设施和医疗设施布局规划;支持将闲置的医疗卫生场所转化为养老服务中心,鼓励建设医疗康复机构;建立健全老年人数字健康档案系统,落实巡访保障制度,推广互助式养老。四是锚定助餐目标,多方发力,实现助餐服务全覆盖。包括实现有需求的老人助餐服务全覆盖,加强与浙里康养系统对接。五是加强居家养老宣传,丰富老年生活,夯实家庭养老氛围。包括加强普法宣传、弘扬孝文化;强化子女赡养法定义务和责任意识;丰富农村文化娱乐。

二、积极采纳所提意见

各位委员对我市农村养老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并提出了具有建设性的意见。你们所提的意见建议,有的已经推进实施,有的将吸收采纳到下一步工作中。

(一)选好配强村两委,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村老年人自养能力。一是你们提出的“让有思路、有干劲、有担当、有使命的党员担任村支书”,我市已在推进落实。把“先定事、后选人”作为换届选人的风向标,候选人带着“民生实事”候选,新班子上任即干事。坚持“干中换、换中干”,落实村干部任期履诺考评、实事项目“挂牌选贤”等制度,真正把政治强、能干事的优秀人才选进村社干部队伍。全面推行“月述”“季评”“年定”考核评比机制,进一步提升村社主职干部的岗位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下一步,我市将深入实施新时代“领雁工程”,加强村干部战略性储备培养,建立健全培训机制,不断提升村干部的能力水平。二是你们提出的“深化党建联建机制,充分利用农村资源或联建资源发展农村经济,例如黄岩的共富工坊”,我市已在推进落实。近些年,我市积极探索党建联盟引领乡村振兴的实施路径,以示范村为龙头,以产业为核心,分类组建区域统筹、产业融合、多方联动的“区域党建共同体”,以党建一体化引领推动片区化组团发展,将组织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生动演绎共同富裕道路上的“台州实践”。去年以来,我市全域推进党建引领“共富工坊”建设,推动农民增收、企业增效、集体增富。目前全市共建成“共富工坊”1254 家,吸纳从业人员 4.2 万余人、发放工资 4.9 亿元,助力村集体经济增收 4000 多万元。接下去,我们将进一步深化党建联建机制,大力推进“共富工坊”建设。通过“政府搭台、社会参与、数字赋能”把台州蓬勃的民营经济活力注入乡村,促进农村留守劳动力就近就地实现灵活就业、居家就业,解决农村居家养老难题。

(二)健全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多元供给,为老年人养老生活消除后顾之忧。一是你们提出的“适当增加养老金,提高“新农合”医疗政府补助标准”,我市正在推进落实。从2010年1月起,我市全面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2020 年出台了《关于建立和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通知》(台人社发〔2020〕34号),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随着经济发展水平逐步提高。近两年基础养老金连续两次增加45元,当前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月人均待遇水平达到350元,惠及全市70万名待遇领取人员。同时,加强农村医疗补助,2019年实施《台州市全民医疗保险办法》(台政办发〔2018〕79号),台州市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现了政策统一,近年来农村各项医疗补助连年提高,今年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提升到1660元/人年,进一步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功能。今后,将根据我市财力情况,适度调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和医疗补助标准。二是你们提出的“鼓励提升养老保险缴纳档次,推广商业保险,设立养老基金”,我市正在推进落实。2020年起,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档次调整为9档,财政全额代缴对象扩大到低保边缘户,其他个人最低缴费档次由原来100元统一调整到300元,将最高缴费档次由原来2500元提高到5000元。缴费档次调整以来,选择高缴费档次的人数呈现出渐进式增长。2023年,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金额增长率纳入对各县市区的考核,扎实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扩面工作。同时,积极发挥商业保险的风险分担作用,推出专属商业养老保险,2021年我市还推出“台州利民保”,很大程度上满足了老年人的健康保障需求。下步我们将积极引导居民提升养老保险缴纳档次,进一步扩大养老服务责任保险保障范围,提高老年人投保覆盖面。三是你们提出的“完善特困老人动态评估机制和救助制度”,我市正在推进落实。动态评估方面,根据2020年年底出台的《浙江省困难老年人能力评估实施方案》要求,自2021年起我们对全市困难老年人开展综合能力评估工作,全面掌握困难老年人的生活自理能力情况,作为提供养老服务补贴、入住公办养老机构等养老服务兜底保障的依据,精准做好养老服务兜底保障。救助方面,2022年我市出台了《关于健全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多项针对特困人员的保障措施,进一步完善了我市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常态化开展特困老人综合能力评估工作,有效运用评估成果开展养老服务。同时,督促各地及时落实各项救助政策,切实保障困难人员基本生活,提高困难人员生活水平。

(三)加强顶层设计,整合资源,建立健全医养融合服务体制机制。一是你们提出的“成立领导小组,加强督查考核”,我市已在推进落实。2022年,我们成立了“浙里康养”台州工作专班,设立社会保障体系组、养老服务体系组、健康支持体系组、老龄产业发展组和老年友好社会组,专项推进养老各个体系;出台了《台州市推进高质量发展建设“浙里康养”实施方案(2022—2025 年)》(台康养专办〔2022〕1号),统筹推进医养融合等工作。同时,修订完善对各地各部门考核评估办法,加大“浙里康养”建设考评力度。接下来,我市将高质量推进实施方案,严格按照工作目标、工作节点完成工作任务,推动各项政策落地。二是你们提出的“编制完成养老服务设施和医疗设施布局规划”,我市正在推进实施。按照“机构跟着老人走”行动要求,加快出台市区和6个县(市)的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按照每万老年人口不低于300 张床位的标准,推进全市养老服务机构建设。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优化养老设施布局规划,加快推进各类养老机构建设。三是你们提出的“支持将闲置的医疗卫生场所转化为养老服务中心,鼓励建设医疗康复机构”,我市正在积极推进。强化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的政策衔接、资源共享和服务融合,探索推进医养结合新实践。如三门成功试点“虚拟养老院建设”,整合线下零散闲置的医康养资源建成6家虚拟养老院,前端开展老人生活区域智慧化适老化改造,中端打通医疗、康复、养老机构供需数据壁垒,后端建立院方—家属—主管部门多维度监管,打造全场景“虚拟床位”;黄岩积极探索乡镇(街道)卫生院转型发展,在黄岩区富山乡卫生院备案设立养老机构,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预防保健、康复、养老五位一体的综合性服务。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协助卫健部门培育打造一批医养结合示范机构,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型开展医养结合服务,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及时给予养老机构备案,通过多种方式增加医养结合机构和医养结合床位供给。四是你们提出的“建立健全老年人数字健康档案系统,落实巡访保障制度,推广互助式养老”,我市正在推进落实。以物联网信息技术为支撑,大力推动多功能电子呼叫系统、定位系统、健康监护系统等养老智慧产品的应用,探索建立老人健康“智慧管理”体系。出台《台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健全定期巡访独居、空巢、农村留守老年人工作机制,帮助解决问题并做好探访记录。同时,积极探索“银龄互助”养老模式,配合市文明办、市委老干部局推行“以老助老”志愿服务模式,探索“时间银行”公益服务机制,引导低龄老年志愿者为高龄、失能失智、独居、空巢、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开展服务。下一步,将沿着委员们的建议方向,建立完善老年人数字健康档案系统,严格落实巡访保障制度,进一步推广互助式养老。

(四)锚定助餐目标,多方发力,实现助餐服务全覆盖。一是你们提出的“实现有需求的老人助餐服务全覆盖”,我市正在大力推进。出台了市县两级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聚焦老年人助餐需求,全域统筹推进老年助餐体系建设,目前助餐服务村社覆盖率已达89.6%,助餐服务155万人次,打造了椒江“怡家食堂”、临海“老邻社”等一批优质社区食堂,初步形成“城市社区15分钟、农村地区30分钟”的老年助餐服务圈。下一步,我们将按照行动方案,锚定工作节点努力推进,通过市民生实事,增加助餐点位设置,同时加强配送队伍建设,进一步织密助餐网络,实现民有所呼即有所应。二是你们提出的“加强与浙里康养系统对接”,我们正在推进落实。2022年迭代升级浙里康养“老省心”平台,强化信息化支撑,开发“省心食”子场景,精准绘制老年人居住、助餐需求和助餐点位“三维一体”分布图,贯通浙食链、浙食安等系统,对接各个助餐点位,实行食品溯源管控,实时定位送餐轨迹,实现助餐质量可控、服务可评、补贴精准。下一步,将继续加强数字场景应用,并根据反馈情况调整完善系统功能。

(五)加强居家养老宣传,丰富老年生活,夯实家庭养老氛围。一是你们提到的“普法宣传、弘扬孝文化,强化子女赡养法定义务和责任意识”,我市已在推进落实。大力宣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台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出台《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台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的实施意见》及政策解释,加强群众法治教育。在民政局官网开辟了法治宣传栏目,以案普法,提高子女或其他赡养人的道德观念和守法意识。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营造全社会接纳、关心、关爱老年人的友好环境。二是你们提到的“丰富农村文化娱乐”,我市已在推动落实。以文化礼堂为依托,发展“文化养老”,通过在礼堂开展重阳敬老礼、祝寿礼等礼仪活动和适合老年人的培训讲座,进一步丰富老年人文化生活。大力发展老年体育,因地、因人制宜,广泛发动老年群众投入习近平主席号召的“健康中国”行动。下一步,将继续开展“文化走亲”进礼堂、“送戏下乡”进礼堂、“台州乱弹”等传统戏曲进礼堂、文艺团队进礼堂等系列活动丰富老年人的娱乐生活。

再次感谢你们对我市养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继续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

联系单位:台州市民政局       联系人:戴潇潇

联系电话:0576—88698091     邮  编:318000

台州市民政局

2023年7月17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