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省切实扛起“筑基红色根脉”的使命任务,加强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建设,以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为抓手,夯实组织基础,聚焦作用发挥,推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整体跃升,助力实现共同富裕美好图景。 政治建设领航带动。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加强社会组织意识形态教育。组织开展庆祝建党百年、党委书记专题党课等系列活动,营造浓郁红色氛围。例如,宁波市举办“社会组织心向党”文艺汇演,衢州市开展“百年初心 传承奋进”系列活动,激发社会组织使命担当。 清廉建设纵深推进。坚持不懈开展纪律和廉洁教育,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培训内容和登记管理工作全过程。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创建清廉社会组织的通知》,在全省7.28万家社会组织中部署开展公职人员及退休领导干部社会组织兼职情况自查自纠工作。 党支部建设全面开展。贯彻落实党支部工作条例要求,督促引导社会组织党组织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全面推广运用“学习强国”平台,开展星级党组织创建。持续推动社会组织将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写入章程,从源头上确保社会组织正确的政治方向和鲜明的价值导向。 组织体系规范建设。加强各级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建设,每年印发全省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要点,出台综合党委定期例会、党建工作联系指导等工作制度。联合省委两新工委印发了《关于加强全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规范化建设的通知》。 “两个覆盖”提质增效。坚持常态覆盖和集中攻坚相结合,推动省本级脱钩的254家行业协会商会全部落实党建工作机构归属问题。制定《浙江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党建工作片组联系制度(试行)》,加强动态管理。印发《浙江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选派管理暂行办法》。推动党建带群建,印发《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工会建设的意见》。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浙江敦和慈善基金会等组建了工会,湖州市成立了社会组织联合工会、社会组织综合妇联等。 党建工作整体智治。紧扣数字化,充分释放党建赋能效应。推进社会组织党的建设与社会组织成立登记、章程核准、年检年报、专项抽查、等级评估和教育培训工作“六同步”。组织党支部书记面对面述职,接受行业管理部门、登记管理机关、党建工作机构的评议监督。依托信用信息平台,开展社会组织负责人和党组织负责人联合审核审批工作。例如,丽水市实施“红领头雁”队伍培育,择优选派社会组织负责人和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到市直党政单位挂职锻炼。 红色阵地作用凸显。在全省推进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制定建设与运行管理标准,开展见学共建活动。目前,全省已建成各级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千余家,覆盖社会组织2万余个,创建标准化示范点105家。 围绕中心工作显担当。倡导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积极响应党中央号召,履行社会责任,参与助力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脱贫攻坚等中心工作。自2018年以来,全省社会组织积极参与东西部协作扶贫,共投入资金超30亿元,受益对象超千万人次。全省共有3.4万家社会组织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募集慈善捐款超19亿元。 聚焦“三服务”办实事。紧扣“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开展“联企送服务”“党建+服务”等互助活动,以社会组织党建之力推动省委“助企八条”落地见效。自2020年以来,共实地走访全省80余个社会组织会员企业及项目,累计解决项目问题21个、企业诉求36个。 助力实现共同富裕。浙江省根据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要求,激发慈善组织在第三次分配中的作用,将发展资源、慈善资源向省内26个山区县和革命老区的养老、救孤等领域合理倾斜,实施与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相匹配的品牌项目。例如,杭州市以“山海协作”为抓手,动员社会组织参与扶贫共建;湖州市、嘉兴市大力扶持社区发展基金会;衢州市开展社会组织“百社结百村”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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