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民政局关于向社会征求《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代拟稿)意见的通知
台州市民政局: 2022- 10- 17 16:18 来源: 市民政局 阅读次数:

经台州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代拟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在2022年10月27日前,通过280266905@qq.com邮箱提出意见。

附件:《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代拟稿)

台州市民政局

2022年10月17日

附件

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

(代拟稿)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浙江省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关于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从2022年12月1日起,调整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后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1041元/月/人。所需经费均按原经费开支渠道列支。 

(此件公开发布)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