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台州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代拟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在2022年10月27日前,通过280266905@qq.com邮箱提出意见。 附件:《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代拟稿) 台州市民政局 2022年10月17日 附件 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 (代拟稿)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浙江省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关于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从2022年12月1日起,调整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后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1041元/月/人。所需经费均按原经费开支渠道列支。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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