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民政局关于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2021156号提案答复的函
台州市民政局: 2021- 08- 03 14:52 来源: 市民政局 阅读次数:

金助军、吴雪莲、陈雪兰等3位委员:

你们在台州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构建多元养老体系,推进养老事业发展》(第2021156号)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关心养老事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把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事项摆上议事日程,坚持“补短板、强基础、创特色、谋发展”的总体思路,加大投入,强化措施,构建多元养老模式,深化推进养老服务转型,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一、养老服务发展框架基本构建

编制了《台州市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以“垦荒精神 ”为引领,以“幸福城市”为目标,以“颐养台州”为品牌,以“八大行动”为抓手,全面推进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目前《规划》已完成专家评审,将在审议通过后提交发布。

二、养老服务支持政策逐步完善

2020年全市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财政投入35347万元,其中市本级财政投入资金10163万元。出台《关于推进全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台政办发〔2020〕10号)、《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新建住宅小区配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管理办法(试用)的通知》(台政办发〔2020〕19号)、《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台政办发〔2020〕29号)等文件,进一步健全养老服务支持政策。明确“配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老年活动用房)应作为城镇新建商品住宅项目(除村留地外)规划和土地出让条件之一,套内建筑面积不低于项目住宅总建筑面积的3‰且最低不少于50平方米,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建立财政保障机制,明确福彩公益金用于养老服务的比重达到 55%以上。同时建立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运行资金保障机制,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专业托管运营经费每年每家平均不少于 3 万元,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专业托管运营经费每年每家平均不少于8 万元。

三、居家养老、医养结合等多元化养老服务互补互融快速发展

(一)居家养老服务基本实现全覆盖。截至2020年底,全市拥有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3277个,兼具日间照料与全托服务功能的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43个,基本实现居家养老服务城乡社区全覆盖,助餐配送餐服务覆盖面持续扩大,较好解决了老人长期吃剩饭,生活无人照应等问题。同时,培育引进了“上海长庚家庭服务有限公司”、“上海亲和源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普亲老龄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无锡朗高养老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省内外知名养老服务组织加盟我市养老服务行业,进一步提升我市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专业化运营水平。

(二) “医养结合”深入发展。我市大力发展老年健康事业,持续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工作。一是积极为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服务,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并将相关信息记入健康档案,2020年,全市共有567353名老年人接受健康管理。二是大力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健康指导,为慢病患者提供日常监测与随访管理。2020年全市65岁以上老年人签约率84.12%。三是积极开展上门医疗服务与居家护理。2020年,全市共有157家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上门医疗服务,其中医养结合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上门医疗服务共计5178人次。

截至2021年3月,我市设立的医养结合机构共30家,其中两证齐全的29家,正在申请养老机构备案的1家;共设有床位6770张,其中医疗床位3019张,养老床位3751张。为老年人提供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健康指导、养老等多项服务。

(三)养老护理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充分依托养老护理员培训基地和职业技能培训学校,通过组织养老护理员岗前培训、业务轮训和职业竞赛,不断提高养老护理人员的专业水平。2020年全市共培训了养老服务人员,包括机构养老护理员、照料中心养老护理员、居家养老服务组织护理人员和家庭照护人员17050人次。截至2020年底,全市共有养老机构服务人员2707人,其中护理人员1967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工作人员4693人,其中护理人员2154人;全市共有居家养老服务专业组织31家,服务人员508人,其中护理人员367人。专业化养老服务人员队伍已初具规模。截至2021年4月底,全市已开展培训并鉴定养老护理员2767人次。

四、探索“互联网+智慧养老”初见成效

为破解养老服务管理中的政府服务不精准、监管缺手段、决策缺支撑等管理痛点,积极回应企业群众对养老领域信息公开、数据共享、便民服务的需求,推进互联网、物联网、人工智能在养老服务领域的应用,我们积极引入“最多跑一次”改革、互联网思维、共享开放等理念,通过建立“两中心”(养老服务数据中心和养老服务监管中心),开发集养老服务信息查询、企业开办指导、养老服务补贴、资金监管、基层安全巡检、政府决策分析的台州市智慧养老服务和监管平台,群众和企业可通过PC端、养老在线手机端和“967890”养老热线入网,监管部门通过专门账号一键登录巡检平台。该平台2020年已向全市推广,荣获全省“互联网+监管”地市优秀案例;衍生应用——台州养老服务小程序“亲轻在线”,获推代表台州参加浙江省数据开放创新应用大赛。

五、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成果丰硕

我市于2020年2月获批全国第五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市政府牵头成立了市长吴海平任组长, 19个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台州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开展了一系列重要改革措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高质量通过了国家财政部、民政部验收,并被评为优秀。温岭市新河镇屿头社区被省发改委、民政厅推荐参评国家级养老示范社区。

虽然近年来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人民群众的需要还有一定的距离,还存在较多的问题和不足。正如本建议所指:养老服务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状况日益突出;多元化养老服务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医、养、康、护融合有待加强;老年人长期照护保险和失智失能评估等有待制度重塑;智慧养老的探索广度和深度不足等问题,并提出了很好的建议,我们将积极采纳。

下阶段,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康养体系建设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的通知》(浙委办发[2020]63号)精神,推动《台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地方立法工作,以立法规范和促进居家养老服务发展,全面建立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一致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

一、 加强养老服务设施供给保障

(一)按照“统筹城乡、补齐短板、精准服务”的总体思路,着眼养老服务供给侧优化,科学实施养老服务发展规划。从养老设施建设、用地资源保障、养老专业组织培育、公共财政支持、税收政策优惠、服务队伍建设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科学设计,深化完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发展。2021年对接《台州市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20年-2035年)》,修编《台州市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20年-2035年)》,目前该《规划》初稿已完成,将在广泛征求意见完成修改后提交发布。同时完成各县(市)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布局规划编制(修编)工作。通过规划推动养老机构进入城市主城区、老年人集聚区。按1万名常住老年人配建不少于300张床位为规划单元。一个规划单元内,将养老机构分多处设置,老年人高密度居住区(>3000 人/平方公里)的老年人500 米内、中密度居住区(1000—3000 人/平方公里)的老年人 1000米内建有 1 家养老机构。做到机构跟着老年人走,让养老服务触手可及。从规划上促进医养结合,养老机构与医院毗邻而建。促进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设置更加合理,结合区域面积、人员流动等情况进行微调。

(二)完善居家养老设施建设运营。继续推进乡、镇(街道)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实现功能互补,全面形成专业服务与基础性服务相结合,机构全托、社区日托与居家服务相衔接的居家养老服务格局。到2021年,全市兼具日间照料与全托服务功能的乡镇(街道)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实现乡镇(街道)全覆盖。持续推进老旧小区改造,综合考虑居民改造意愿、资金条件、闲置空间等情况,进一步完善城镇老旧小区的无障碍设施和养老设施配套建设。继续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运营方式改革,鼓励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社会组织或企业承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的运营。到2021年底,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专业化运营率达到70%以上。

二、强化居家养老服务支持政策

(一)落实经费保障政策。严格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4﹞13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展民办养老产业的若干意见 》(浙政发〔2014〕16号)等有关规定,全面落实各项养老服务税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水、电、费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深化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补助和运营补助制度,落实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专业托管运营经费每年每家不少于 3 万元;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专业托管运营经费每年每家不少于 8 万元。

(二)完善用地用房政策。依照《台州市新建住宅小区配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管理办法(试用)》,全面落实新建住宅小区与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工作机制。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通过政府回购、租赁、改造等方式因地制宜补足老旧小区养老服务设施。

(三)探索家庭养老支持政策。继续推动适老化设施建设和改造, 2021年完成生活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2860户列入市政府民生实事。

三、深化“医、康、养、护”融合发展

根据地域、老年人口数量和需求类别,合理布局医养结合服务机构数量和种类,形成老年人方便可及的一体化服务网络系统。支持社会资本开展老年护理康复机构建设。根据《浙江省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方案(2021-2023年)》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对各类医养结合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质量检查,全面排查梳理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明确整改方向和重点,推动医养结合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质量提升。规范开展老年健康综合评估、老年护理需求评估。完善社区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将失能失智老年人作为签约服务的重点人群。全市试点建设12个“康养联合体”。谋划每个县市区建设至少一家集康复辅具和老年用品展示、体验、租赁、销售、适配、消洗等功能为一体,的康复辅具和老年产品租售服务平台。

四、加快台州养老智慧监管平台建设

拓展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和智慧产品设备在养老领域应用,提升养老服务的精细化和精准度。积极应用“浙里养”系统,及时录入、更新数据。加快开发建设台州养老智慧监管平台。依托统一平台资源,以“浙里养”现有的业务应用进行协同,包括养老机构的基本信息、一床一人一码等业务。深化消防、电力、发改、市场监督、卫健、民政等部门的业务协同,梳理和任务分解,建立指标体系和评价体系,共同推进养老服务监管。建立养老服务信用体系和综合评价体系,实现单一监管向综合监管的转变,建立综合监管体制、机制。

五、加快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素质提升

切实提高居家养老服务队伍从业人员的技能素质,保证养老护理员队伍的持续性和稳定性,满足社会发展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完善并落实入职补贴和技能培训补贴政策。加强养老管理骨干和机构护理员、家庭照护者、康复护理师、社工的教育培训和技能认定。2021年计划培训16000人。广泛开展养老护理员技能竞赛,以赛促训,提高实操能力。对全市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符合条件的参赛选手核发高级工以上的职业能力等级证书。

六、加快建立市养老服务协会,推动养老事业发展方面。

为破解养老难题,探索台州特色的医养康护一体化产业发展,探索多形式多体制养老服务途径,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元发展、公益与市场相结合的总体思路,拟成立台州市健康养老服务联合会(以下简称联合会)。目前联合会各项筹建工作正在开展中,组织架构、业务范围基本梳理完成,相信专业协会的成立必将助力推动台州市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

感谢你们对养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台州市民政局   联系人:徐富立

联系电话:88698301       邮  编:318000

                                                                                                                                                                                         台州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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