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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福利彩票管理中心关于开展“绿水青山”即开票游戏派奖和营销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09 14:51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字号:[ ]

各市福彩中心:

  为进一步提升地方特色即开型福利彩票的影响力,回馈广大彩民对刮刮乐彩票的喜爱和支持,经研究,决定开展“绿水青山”即开票游戏派奖和营销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派奖活动

  本次派奖活动派奖奖金330万元,派奖活动自2021年6月18日0时起,7月27日17时止(以销售系统实际兑奖时间为准),连续派奖40天。

  二、派奖规则

  活动期间,向兑取“绿水青山”一等奖至三等奖的中奖者进行派奖,具体为:兑取一等奖的中奖者,派送15万元固定奖金;兑取二等奖的中奖者,派送1000元固定奖金;兑取三等奖的中奖者,派送500元固定奖金。若派奖期内派奖奖金派发完毕,则派奖活动自然截止;若派奖活动到期后派奖奖金有结余,则结余奖金返回一般调节基金。

  三、派奖兑奖

  本次派奖活动时间以销售系统实际兑奖时间为准,相应奖等的即开票中奖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到销售机构指定的地点兑取中奖奖金并获得派奖奖金,中奖者须按规定缴纳相应税费。符合条件的中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兑奖的,视为放弃派奖奖金。

  四、营销活动

  销售竞赛时间为2021年6月17、18两天,代销点入站(销售)“绿水青山”即开票满5000元,销量排名全省1000名的代销点,每个站点奖励500元即开票。若遇销量相同的代销点,以先达到该销量的代销点为获奖者。在这两天里,代销点入站(销售)绿水青山即开票满5000的,可另获销售额1%的奖励。

  五、奖励领取

  1、销售竞赛奖励发放方式:活动结束后,省福彩中心向获奖代销点购入奖励彩票,并将购彩款项直接打入该代销点银行账户(代销点为法人单位的须开具正规票据)。

  2、销售奖励款项发放方式:活动结束后,由省福彩中心根据销售数据将奖励款项一次性打入代销点的银行账户(代销点为法人单位的须开具正规票据)。

  六、宣传方案

  省福彩中心负责省级合作媒体营销推广,海报、宣传视频的设计制作及电子媒体的发布;市福彩中心负责市级合作媒体、销售场所的宣传推广,纸质海报的印刷、发放。

  七、工作要求

  1.各市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派奖活动安全有序地开展。

  2.各市要制定营销宣传方案,整合各种资源和渠道,广泛开展宣传和市场营销工作,争取派奖活动取得实效。

  3.各市要加强对代销点的巡查和服务,抓好本次活动各项工作的落实。

  4.各市要抓好投注站的培训工作,使销售人员尽快熟悉派奖活动方案,为彩民提供准确的咨询服务。

  附件:关于开展“绿水青山”即开型彩票游戏派奖活动

  的公告

  浙江省福利彩票管理中心

  2021年6月2日

  关于开展“绿水青山”即开型彩票游戏派奖活动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六稳”“六保”决策部署,减少疫情给销售站点带来的损失,维护福利彩票发行销售队伍和就业市场的稳定,回馈广大彩民对福利彩票一直以来的关心与支持,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决定针对“绿水青山”即开型彩票游戏开展派奖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派奖时间

  派奖活动自2021年6月18日0时起,7月27日17时止(以销售系统实际兑奖时间为准),连续派奖40天。

  二、派奖规则

  1.浙江省福利彩票管理中心对在活动期内兑取“绿水青山”一等奖至三等奖的中奖者进行派奖,具体为:兑取一等奖的中奖者,派送15万元固定奖金;兑取二等奖的中奖者,派送1000元固定奖金;兑取三等奖的中奖者,派送500元固定奖金.2.若派奖期内派奖奖金派发完毕,则派奖活动自然截止;若派奖活动到期后派奖奖金有结余,则结余奖金返回一般调节基金。

  3.本次派奖活动时间以销售系统实际兑奖时间为准,相应奖等的即开票中奖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到销售机构指定的地点兑取中奖奖金并获得派奖奖金,中奖者须按规定缴纳相应税费。符合条件的中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兑奖的,视为放弃派奖奖金。

  三、资金来源

  本次派奖活动所需派奖奖金约330万元,从浙江省福利彩票管理中心一般调节基金支出。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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