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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殡仪馆党支部党员签订《垃圾分类“三不三带头”党员承诺书》

发布时间:2021-10-14 10:05 来源:市民政局 阅读次数:

台州市殡仪馆党支部党员签订《垃圾分类“三不三带头”党员承诺书》

 

为推进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实现2021年底前在城区物业小区全面推行“撤桶并点、定时定点”,台州市殡仪馆党支部最近与全体党员签订了《垃圾分类“三不三带头”党员承诺书》,要求党员们自觉做到“三不三带头”。

“三不”的主要内容是:不阻挠垃圾分类督导、督查人员正常工作;不妨碍定时定点机制正常运行;不干涉小区撤桶并点点位选址。

“三带头”主要是要带头当示范员、带头当宣传员、带头当监督员。带头当示范员要认真学习和贯彻《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主动参加垃圾分类知识培训,自觉做好办公区及居住小区规范分类投放工作;接受志愿者、督导员的监督和劝导;倡导“绿色消费”和节能环保理念,自觉践行光盘行动,自觉使用可循环利用产品,减少一次性餐具、茶杯、洗漱用品和非降解塑料袋使用量。带头当宣传员是要积极参加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服务活动,引导家庭成员、好友同事、社区居民共同履行“垃圾分类”的义务,营造垃圾分类的良好社会氛围。带头当监督员主要是配合社区“吹哨”行动,2021年至少参与一次垃圾分类桶边督导和入户宣传工作。对垃圾不分类、混装投放等行为,进行及时劝导和阻止,并给予相应的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