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志勇解困助学基金会:
你单位关于要求办理 基金会名称、注册资金、业务范围 变更登记的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以下事项:名称由台州市志勇解困助学基金会变更为台州市方远志勇公益基金会;注册资金由300万元变更为500万元;业务范围由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大学生变更为主要资助台州籍在校品学兼优、家庭贫困学生,开展救灾、助残等公益活动。
台州市民政局
2021年9月15日
抄送:台州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