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民政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
|
||||||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司法部门以及上级民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台州市民政局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为抓手,围绕执法为民的目标,以依法行政为中心,突出民政政策创制,通过扎实部署、细化责任、强化督导、狠抓落实,民政领域法治建设工作稳步推进。召开全市民政会议,出台《关于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台州“民政20条”),为新时代台州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引领方向。获批4个国家级和省级改革试点,包括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全国统一的儿童救助保护热线2个国家试点,以及台州市社会救助工作综合改革、“最多跑一次”事项联合审批2个省级试点,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其中,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验收获评优秀,“大救助”一件事联办获评全市2020年度“最多跑一次”改革最佳实践案例。 一、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聚焦法治能力建设 一是健全领导小组工作机制。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由局法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谋划我局的依法行政各项工作。 二是民政干部执法能力提升。重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坚持将学习教育贯穿始终,通过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处级干部专题轮训班、脱产培训班、网络学习城自学等多种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民政领域法律规章,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培养法治思维指导工作、用党的创新理论推进工作。年度围绕保密法、档案法以及党内法规条例,组织中心组专题学习6次。组织领导干部和局公务员参加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均通过考核。加强执法人员能力提升,结合《民法典》宣传契机,邀请台州市政府专家库成员、市民政局常年法律顾问、浙江利群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周显根律师围绕《民法典与民政业务》作专题视频培训辅导。法制机构健全完善。市、县两级民政部门明确法制工作的分管领导及法制员,落实专人负责开展法制工作。贯彻执行《台州市民政局依法行政工作制度》,确保依法行政,履职有力。 三是普法宣传有力推进。完成市“七五”普法实地验收,对照年度省、市普法任务清单组织开展民政系统普法宣传工作。结合“清明”、“12·4”国家宪法日、国家安全日等重要节点和当下换届工作、疫情防控等特定时点任务,重点开展专题普法宣传。 (二)强化立法创制,健全完善依法行政 一是推进民政领域立法创制。加强立法机制建设,拓宽公众有序参与政策建章立制的范围和途径,推动民政领域地方立法,今年以推进中央财政支持的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试点为契机,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出台了《台州市新建住宅小区配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管理办法(试用)》、《台州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起草了《台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草案)》,已纳入2021年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初审项目,通过立法提高我市居家养老服务相关管理机制的法律权限,推动破解居家养老产业发展迟缓等问题。 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及时备案制度,今年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均按照要求在出台前,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程序。经审查,未发现未经合法性审核等法定程序制定或未按规定公布、因内容违法或者超越法定职权被有权机关书面指出的规范性文件。今年2月、4月先后开展妨碍公平竞争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及全市专项督查。今年5月、9月,结合涉及民法典文件专项清理要求,先后组织对24个提请市政府印发的和36个局发的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无因清理整治不到位被查处行政垄断案,或未按规定程序和标准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定的或代政府起草的政策措施被查处情况发生。 三是推进行政审批改革。立足优化“互联网+政务服务”,以《2020年全市民政系统全面深化改革(“最多跑一次”改革)及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方案》为指引,系统推进民政领域审批改革。推进“一件事”提升扩面。持续做好社会救助认定、结婚生育户口联办、群众身后事联办等“一件事”协同高效办理,群众身后“一件事”完成了群众网上申报移动端开发。在全省率先开展了大救助“一件事”、养老服务“一件事”;温岭市养老机构开业运营“一件事”纳入省厅试点;在临海试点实施收养“一件事”,并筹备全市推开;指导玉环市试点实施困境儿童救助“一件事”。推进机关内部跨部门“一件事”场景化集成办理,全流程“最多跑一次”。组织开展办事事项跨区域通办。制定下发《台州市民政系统办事事项“全市通办”工作实施方案》,确定全市通办事项80个,纳入负面清单事项58个,实现全流程网上易办事项49个、线下窗口通办事项31个,通办率达100%。实现了内地婚姻登记全省通办、老年人优待证长三角通办。推进政务服务核心指标优化提升。聚焦国办网上政务服务能力调查评估工作,持续做好浙江政务服务网权力事项库事项指南信息质量完善,抓好指标竞对提升。目前,行政许可事项承诺期限压缩比达96.18%,跑零次实现率达100%。积极落实负面清单制度,全市58个通办事项纳入负面清单管理。 (三)落实依法决策,实现科学化民主化 一是规范重大决策执行。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出台的《台州市新建住宅小区配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管理办法(试用)》、《台州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等3个规范性文件作为我局今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内容,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制审查程序,并通过门户网站依法向社会公开。2019年列入市政府重大决策目录的《最低生活保障办法》于今年9月完成重大决策后评估。 二是发挥法律参谋作用。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参与政府依法决策、防范行政法律风险的作用,同时也解决了执法人员专业法律知识不扎实的短板问题。今年法律顾问参与了局重大合同合法性审查把关、协助处理局行政复议、行政调解、诉讼、投诉举报等法律事务、开展行政合同及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查等法律事务,同时参与专题法律学习会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局推进依法行政提供有效的支持和参谋。各县(市、区)均聘用了法律顾问,已实现全覆盖。积极落实公职律师制度,原公职律师工作调动,现新聘公职律师评审材料已履行上报审查程序。 三是加强行政合同管理。落实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制度,对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对经事前合法性审查,事后备案归档的28件进行清理,其中履约完毕24件,正在履约4件。未出现以政府换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理由违约、毁约的情形,且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四)强化全过程监督,全面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加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市、县两级均由办公室承担法制审核职能,明确专人负责具体审核工作。结合调整后的新“三定”方案和职权调整后的执法类别、执法层级、所属领域等因素,完善调整了《台州市民政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和法制审核流程,涉及经过听证程序作出行政执法决定,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第三人重大权益或涉及人数较多,以及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情形均进行法制审核。对于本部门作出的重大执法决定及报送上级部门审批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均严格进行法制审查。 二是落实事中事后监督。全市民政系统共有持证人员135名,持证率达97.83%,其中市本级共有持证人员17名,持证率达100%。市、县两级均配备执法记录仪,市本级配备5台执法记录仪,应用于离婚登记、开展殡葬检查、社管处开展社会组织规范活动检查等方面。结合“最多跑一次”改革,许可事项实现网上审批,执法文书及执法案卷已积极推行电子化,做到纸质和电子文书一致。坚持行政执法公示。实行清单管理,依法编制各类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并按要求予以信息公示。结合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梳理《台州市民政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结合目前市政府关于推进“互联网+监管”掌上执法平台应用的工作要求,局行政执法人员持证情况、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认定、行政执法依据、行政执法程序、权责清单、行政处罚、上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及行政执法报告等执法信息执法信息已通过中国台州门户网站、台州市民政局网站向社会公开。 三是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持续深化“互联网+监管”平台应用。做好“互联网+监管”平台全面应用,动态更新行政执法人员库、监管对象库,梳理上线民政4项行政检查事项、89项行政处罚事项,实现民政监管和处罚全流程网上运行。围绕国务院办公厅电子政务处关于省级政府“互联网+监管”能力建设第三方评估要求,对标对表,指导业务处室、县市区按规范开展执法检查,优化提升监管核心指标。目前,全市共组织开展了行政执法检查550户(次),掌上执法率达100%,事项认领率100%,监管行为覆盖率100%,数据及时率80%。市本级已全面完成双随机检查任务。依法落实行政执法职责,市本级及椒江、黄岩、路桥、临海、玉环、天台、三门均开展行政处罚,并形成处罚案卷。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启用浙江省统一处罚管理系统,市本级当年办结行政处罚案件1件,相关处罚信息已通过浙江政府服务网进行规范公示。 (五)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全面推动依法治理进程 一是规范执法过程监管。市、县两级民政部门组织处室、直属单位执法人员对当年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进行执法案卷评查,对照要求及时查漏补缺,形成书面案卷评查报告。就应对民政领域重大风险点防范化解制定解决对策,本地区目前未出现因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未合理处置印发重大舆情情况。 二是完善行政应诉制度。按要求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积极应诉,按照规定向法院提交做出被诉行政行为的依据、证据和其他相关材料,并依法参加庭审活动,尚未出现败诉情况。在规定期限内反馈落实人民法院司法建议。 (六)加强社会关切回应,推进矛盾纠纷预防化解 一是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为增强行政复议应诉效能,要求全局各执法业务处室(直属单位)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过程中严格落实行政复议申请权告知义务。今年以来发生2起以市政府为行政复议机关、我局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经调解,当事人撤回复议申请。 二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按规定流程、时限及规范格式及时妥善地答复处理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今年以来共受理9件网上申请的依申请公开事项,我局均已及时通过“网络+邮寄”的方式进行答复,并在答复上加盖公章,告知适用的法律依据、条款、法律救济途径,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诉讼或复议败诉情况。 三是强化矛盾纠纷化解。我局成立由局长担任组长、班子成员担任副局长和各业务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依法统筹开展行政调解工作。目前市、县两级民政部门均成立行政调解工作委员会,出台的《台州市民政局行政调解工作办法(试行)》,为规范开展行政调解工作提供指引。做好信访事项督办跟踪,制定出台《台州市民政局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工作规则》,限期妥善处理信访问题,及时答复上访人,做好跟踪回访。由分管局长带队参加每月公开信访接待日,做好群众上访接待和诉求回应。 二、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三项制度执行力有待提高。经市里统一组织的案卷评查反馈,市本级在证据收集、调查笔录方面存在一定的瑕疵,文书送达方式上存在不规范的处理。现场执法过程中执法记录仪使用频率不高,音像记录及案卷制作还不够规范。“互联网+监管”掌上执法应用力度不够。 (二)行政执法监督力有待加强。从我局组织的案卷评查情况看,县(市、区)的行政执法案卷存在说理欠缺、文书不规范等情况。执法人员能力建设力度不够,全局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有待提高。 三、2020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重大工作亲自督办。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任务亲自督办、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把全局各项工作统筹纳入法治轨道,参加了市2019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集中述职。 (二)重点任务细化分解。结合省、市年度法治工作要点和考核要求,制定下发《关于做好2020年度法治建设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按照职责分工进行任务逐条分解,实行销号落实。 (三)重要清单督办推进。积极探索建立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制,探索开展法治乡镇(街道)建设,全面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全市已创成全国民主法治村(社区)13个、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196个、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797个。在黄岩乡村振兴学院举办了全市第一期“民主法治村(社区)”书记(主任)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组织100多名“民主法治村(社区)”书记(主任)以及普法骨干参训,以全面提升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水平,增强乡村干部依法治理能力。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按要求向市政府、市司法部门以及上级民政部门报告,并在规定时限内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予以公开。 四、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2021年,台州市民政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省委“民政30条”、市委“民政20条”,紧扣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任务,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在理念上做文章,强化法治思维。着力推进民政干部执法能力建设。深化局领导集体学法和民政干部培训长效机制,全面提高全市民政系统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立足省委“民政30条”、市委“民政20条”关于法治工作的目标,推进民政基层法治能力建设。 (二)在方法上做文章,发挥数字优势。一是继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加快民政服务信用数据归集和应用。继续探索民政领域“一件事”办理,推动民政服务数字化转型。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助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推进简政放权、减证便民。二是探索数字化执法体系建设。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掌上执法平台、浙江省统一行政处罚系统应用,推动线上处罚、掌上执法,创新民政领域监管执手段。 (三)在手段上做文章,落实风险防范。一是重视矛盾纠纷化解。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调解,加强全市民政系统调解员队伍建设。落实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参谋作用,扩大对局涉法事务、重大决策的有序参与。督促指导各县(市、区)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二是加强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要以程序真正到位为抓手,推动实体风险降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修订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准。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