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民政局关于做好社会组织领域冬春季和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台州市民政局: 2021- 01- 12 16:52 来源: 市民政局 阅读次数:

全市各社会组织:

春节假期临近,大规模人员流动带来的疫情输入性、聚集性风险增大。同时,受寒潮等恶劣天气影响,各类安全风险剧增,事故易发多发。为进一步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确保安全形势稳定,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自身防范,严控人员聚集活动

各社会组织要做好自身防疫工作,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根据疫情发展变化,完善预案、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做到防控工作无死角、全覆盖、零差错。在人员密集的封闭场所,必须佩戴口罩。严格落实办公区域和会议室、接待场所等防疫消毒工作。倡导就地过节,减少不必要的市外出行,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附近城市。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控制大规模聚集性会议活动,原则上取消社会组织年会、庆典,集体团拜和慰问、联欢等活动,提倡采取视频形式举行。按章程规定需换届选举的,经报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和登记管理部门同意,原则上延期换届;确须换届或50人以上集聚性会议活动应当制定防控方案,并由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报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

二、发挥服务功能,主动参与疫情防控

各社会组织要充分发挥自身资源优势,积极宣传全市疫情防控最新部署安排,依法有序参与各项疫情防控工作,营造常态化疫情防控的良好氛围。行业协会商会要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进一步规范行业行为,配合有关主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共同维护市场秩序和稳定;要及时了解和反映本行业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学术类、科技类和专业性社会组织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疫情防治宣传,加强科学普及,引导社会公众相信科学,不信谣、不传谣。慈善组织和志愿服务组织要严格按照《民政部关于动员慈善力量依法有序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要求,科学有序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社区社会组织要积极响应当地党委政府的号召,协助做好疫情排查、宣传、教育等工作。网络社会组织要做好网络舆情引导,加强疫情防控正面引导和宣传。其他社会组织要结合自身实际,有序参与和积极支持疫情防控工作。

三、坚持底线思维,抓牢抓实安全管理

各社会组织要时刻紧绷安全这根弦,坚持底线思维,强化忧患意识,确保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措施落实到位。要在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指导下,加大自身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力度,完善应急预案和机制,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各行业协会要加强安全生产行业自律倡导,帮助和引导会员企业做好消防安全、食品安全、人身安全等重点事项的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严密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生命财产安全。民政领域社会组织尤其是民非养老服务机构要按照行业条线部署要求,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安全巡查和夜间值守,强化用电、用火、用气以及易燃可燃物等安全管理,落实好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最大限度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民政服务对象安全祥和过节。

四、反对铺张浪费,践行廉洁节俭过节

各社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特别是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精神,开展“光盘行动”,引导形成理性、文明、健康的消费观,推动形成节约为荣、浪费可耻的浓厚氛围,以实际行动杜绝“舌尖上的浪费”。尤其是餐饮、食品类行业协会要加强宣传,多方引导会员单位诚信经营,厉行节约,将制止餐饮浪费纳入餐饮生产、加工、服务全过程。要严明廉洁过节各项纪律要求,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节日期间,不断深化作风建设,杜绝违规吃喝、享乐奢靡反弹回潮。

台州市民政局

2021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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