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2020030号提案答复的函
台州市民政局: 2020- 08- 14 16:11 来源: 市民政局 阅读次数:

民盟台州市委会:

您在台州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因病致贫返贫家庭社会救助力度的建议》(2020030号)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是脱贫攻坚的决胜之年,社会救助是脱贫攻坚的重要内容,是“两不愁三保障”的基础,加大对因病致贫返贫家庭救助是脱贫攻坚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推进大救助“一件事”改革,破解社会救助碎片化弊端

聚焦困难群众关切,深入推进大救助“一件事”改革,7月份,我局联合教育、医疗、应急等16个部门出台了《台州市大救助“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台民〔2020〕43号),将民政、教育、医疗、应急等11个部门的21个社会救助事项“串珠成链”、集成办理,实现困难群众需求精准排查、救助事项快速审批、生活服务优质保障,切实解决困难群众“难、急、忧”等问题。一是完善工作机制,救助事项“一门受理”。改变传统“碎片化”单一救助模式,组建“大救助一件事”专班,梳理重组民政、卫健、社保等11个部门社会救助事项,推动特困供养、低保、低保边缘、医疗救助、就业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临时救助、自然灾害救助等21大类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事项一站式联办、一体化服务。二是重构业务流程,救助审批“并行联办”。依托信息平台,实时推送和流转联办数据,将相关部门与民政部门对于救助对象的认定结果作为审批依据,办事提升效率明显。如滨海镇泰星村莫某一家四人通过“大救助一件事”同步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教育救助、低保儿童基本生活补贴等事项,与分部门审批方式相比,办理时长缩短12天,精简相关材料8份。三是扫除申办障碍,救助申报“全程代理”。依托镇级调查员、村级协办员,搭建基层服务网络,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为困难群众提供代填表格、收集资料、送“证”上门等“大救助一件事”全流程代办服务,申请对象足不出户,便可享受相应社会救助待遇。

二、提高医疗救助水平,破解群众看病难题

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最大限度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5月,市医保局与民政局、财政局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救助工作的实施方案》(台医保联发〔2020〕8号),确保困难群众在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路上“一个不少,一户不落”。一是提高医疗救助针对性。统一全市医疗救助政策,实现医疗救助对象、救助方式、救助标准三统一,建立健全医疗救助“一站式”结报工作机制、救助精准识别工作机制、救助对象资助参保工作机制、救助补助资金的监督和管理工作机制。全面打造我市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位一体”的医保脱贫模式,构建全市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二是提高医疗救助的有效性。稳步提高医疗救助住院补偿水平,年度救助封顶线达到10万元;建立健全门诊医疗救助政策,特困供养人员年度救助封顶线达到600元,报销比例100%;低保对象、低边对象等门诊自负合规医疗费用年度救助封顶线均为400元,救助比例为60%,确保各项待遇保障落实到位,切实化解困难群众因病返贫致贫的风险,实现符合条件困难群众资助参保率达到100%、医疗救助政策落实率达到100%。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探索拓宽医保目录外用药和服务范围的补充救助政策,提高大病保障含金量。三是提高医疗救助的便捷性。建立各级层面的信息实时交互平台共享动态名单。从7月1日起将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覆盖到全国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全面做到即时即报,实现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实现率达到100%。

三、丰富社会救助内容,织密困难群众保障网

一是健全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制度。为规范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工作,2019年12月,我市出台了《台州市支出型贫困家庭实施办法(试行)》(台民〔2019〕86号),将具有本地户籍的城乡居民,因患大病、重病、就学等原因导致家庭刚性支出较大,实际生活水平低于低保标准的家庭纳入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范围。二是加强就业帮扶。一方面落实求职创业补贴帮扶就业。充分利用就业政策,积极援助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孤儿、持证残疾人、在学期间已获得校园地或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来自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来自贫困残疾人家庭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在择业时给予3000元的求职创业补贴。同时应届回原籍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残疾人高校毕业生失业并进行登记的,失业期间可给予不超过6个月的临时生活补贴,补贴标准参照当地每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执行。近三年,我市对305名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发放91.5万元求职创业补贴。另一方面发挥基地作用,有效带动安置就业。我市已建立浙江希乐工贸有限公司、永高股份有限公司、利欧集团浙江泵业有限公司、浙江东音泵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龙士达家居用品有限公司等25家就业扶贫基地。对年度(1月1日-12月31日)吸纳建档立卡人员、城乡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超过10人的扶贫基地,给予每家5万元/年的奖补,每增加1人奖补提升3000元,总额最高不超过15万元/年。给予建档立卡人员、城乡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在30人以上的用人单位为市级“就业扶贫示范基地”,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补。三是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2016年开始设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对发生急重危伤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或无力支付相应医疗费用的患者给予救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2019年市本级支付35万余元,全市共支付142万余元用于疾病应急救助。四是健全贫困人员的家庭医生签约工作制度。各县(市、区)为贫困人口优先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重点对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等慢病患者开展规范管理与健康服务,要求贫困人员、65岁以上老年人等重点人群签约覆盖率达到65%以上。具体做法是对贫困人员完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进行免费健康体检,健康随访,指导用药,宣传疾病预防知识和健康生活方式。2019年全市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签约覆盖率达65.49%。

四、广泛链接资源,注重社会力量参与

一是搭建平台,有效对接救助资源。积极搭建信息互通平台,促进救助需求方、资金供给方与服务提供三方有效对接,推进慈善组织和爱心企业、志愿服务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倡导建立救助服务联合体,设立社会救助服务项目,形成多元力量参与、功能互补的社会救助治理格局。二是发挥慈善救助职能,开展多渠道救助。全市各级慈善总会积极筹措资金,开展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慈善救助,切实减轻贫困家庭医疗负担。2019年全市慈善系统医疗救助投入2716万元,历年统计达到了 2.62 亿元,为缓解因病致贫家庭的困难提供了有力的帮助,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1、建立重大疾病专项救助:各慈善总会均设有大病专项救助,资助金额、标准,类型主要是补助和按比例报销。有的设立特殊病种专项救助,如全市贫困家庭尿毒症血透、腹透专项补助、 自费部分基本上得到解决;白内障复明免费手术、先天性心脏病手术;白血病、癌症、精神病、脑瘫儿童等专项补助;儿童大病救助项目等。2、大病困难家庭救助:在助学、助老、助困等救助项目中均把因病困难家庭列入救助对象之中。3、设立大病救助基金:争取社会各界和爱心企业的支持,设立各类专项基金,使得救助工作得到长期、有效的保障,如各地的大病医疗救助基金,白内障复明基金、精神病救助基金等。4、设立医疗救助中心、慈善医疗门诊等举措方便和帮助困难群众就医。5、慈善义工开展医疗服务活动:组建各类医疗服务队有医院医疗服务队,如台州恩泽医院、路桥中医院、五官科医院、帮迪医院;也有专业性的仙居精神病院义工、心理志愿服队,黄岩、临海等助残服务队,为因病困难群众提供义务服务。三是整合社会力量,探索建立探访制度。统筹各部门、组织、团体的探访力量,探索建立乡镇干部、村干部、党员志愿者、乡贤、社工、义工等和困难对象结对帮扶慰问制度。加强对包括低保、低边、分散供养特困对象、困难重病、重残人员、社会散居孤儿、困境儿童等困难群众的探访。通过帮扶人定期上门走访、探望困难对象,对探访中发现困难对象生活困难等问题,主动协助其申请相关救助,确保小康路上一个不掉队。

感谢您对救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台州市民政局    联系人:谢吉照

联系电话:88698273        邮  编:318000                                                            

 

台州市民政局

2020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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