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 州 市 民 政 局
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决定书
台民非准变字〔2020〕第7号
台州市椒江双语实验学校:
你单位关于要求办理 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业务范围 变更登记的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以下事项:名称由 台州市椒江双语实验学校 变更为 台州市双语实验学校 ;业务范围由 高中、初中 变更为 高中。
台州市民政局
2020年4月3日
抄送:台州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