椒江区(Jiaojiang Qu) 椒江区是“国家园林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区”、“全国科普示范区”、“全国体育先进区”、“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区”。 政区概况 名称来历因椒江贯穿全境得名。 地理位置 位于东经121°20′27"~121°32′02",北纬28°34′19"~28°46′51"。地处台州市东部偏东南,东濒东海,南、西南接路桥区,西与黄岩区接壤,西北、北、东北与临海市毗邻。人民政府驻海门街道青年路404号,电话区号0576,邮政编码318001。 政区沿革唐时为海中孤屿或滩涂。宋时属明化乡。明洪武二十年(1387年)设立海门卫,为军事重镇。清雍正四年(1726年)为临海县明化乡海门庄;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后设海葭镇,辖葭沚、海门、赤山东、赤山西、栅浦、三山6个乡。1931年设第七区,辖海门镇(海门乡改)、葭沚乡等8个乡镇。1935年改为第四区,葭沚乡并入海门镇,复称海葭镇。1939年1月改为第二区,辖椒东镇、椒西镇、葭沚镇、栅浦乡等15个乡镇。1944年改为第六区,辖区增设岸西乡,栅浦乡改为椒浦乡。1947年6月辖海门镇、葭沚、山东、三山、章安、玉岘、涌泉、前岸乡共8个乡镇。1949年6月设立台州专署海门直属区,仍辖海门镇、葭沚(Jiazhi)、山东、三山、章安、玉岘、涌泉、前岸乡等8个乡镇。1950年3月章安、玉岘、涌泉、前岸乡划归临海县管辖;6月葭沚镇一部、山东、三山乡划归黄岩县管辖;葭沚(Jiazhi)乡改设葭沚镇;12月台州专署海门直属区改为台州区专员公署直属海门区。1952年11月临海县下老鼠屿划归海门区。1953年6月设立椒江乡。1954年改为温州专员公署直属海门区。1955年4月大陈岛划归海门,建立办事处。1956年3月直属海门区撤销,改为黄岩县海门区,辖海门、葭沚、大陈3个镇。1958年10月海门、洪家2个区合并建立海门人民公社。下辖海门、葭沚、大陈、洪家、东山、西山、界牌等7个大队(管理区)和1个渔业专业大队。1959年8月海门人民公社改为黄岩县人民委员会海门办事处。原洪家区划出另建为洪家人民公社。1960年5月大陈镇从海门办事处划出,年末辖海门镇、葭沚镇、栅浦、椒渔等人民公社;6月复改为海门人民公社。1961年6月撤销海门人民公社,设海门区公所,下辖海门、葭沚、栅浦、椒渔4个人民公社。1969年改设海门区革命委员会。1979年5月撤销区革命委员会,恢复海门区公所。1980年7月由黄岩县分出,设立海门特区,同时划入黄岩县大陈镇、山东公社及临海县前所公社。1981年7月设立县级椒江市,为浙江省第一个县级市,下辖海门、大陈、前所镇、山东乡4个乡镇。1982年1月划入黄岩县界牌公社和临海县沿海公社。1984年12月从黄岩县划入三甲区及所属三甲、下陈镇、甲北、水陡、石柱、沙北乡,洪家区及所属洪家镇、灵济、兆桥、东山、西山乡,金清农场(1985年1月改为椒江农场);从临海县划入章安区及所属章安镇、梓林、杨司乡,杜桥大汾乡的五四、七年、横蒋、横西4个村和涌泉区所属的黄礁乡。年末辖海门、大陈2个镇,洪家、三甲、章安3个区,椒江1个农场(金清农场)。1985年7月增设前岸乡;12月建立葭沚区,辖葭沚1个镇、栅浦、界牌、山东3个乡、椒渔1个街道办事处。1986年4月撤海门镇,设立海门办事处,辖椒东、椒南、椒西3个办事处。1987年2月改前所镇为市直属镇,年末辖海门1个办事处,葭沚、洪家、三甲、章安4个区,前所、大陈2个镇,椒江1个农场。1992年5月撤三甲区,三甲镇、石柱、甲北乡合并设立三甲镇;撤下陈、水陡、沙北乡合并设立下陈镇;撤洪家区,洪家镇、灵济、兆桥乡合并设立洪家镇;撤东山、西山乡合并设立东山镇;撤章安区,章安、梓林、杨司乡合并设立章安镇;撤前所镇、沿海、前岸乡合并设立前所镇;撤海门街道办事处、葭沚区,分设为海门、白云、葭沚3个街道;大陈镇、黄礁乡,椒江农场不变;12月椒渔街道划出,改建为海洋渔业总公司。年末辖3个街道、7个镇、1个乡、1个农场、1个渔业总公司。1994年撤椒江市,改设台州市椒江区,辖区不变。2001年11月撤洪家、东山、三甲、下陈、章安、前所6个镇,改设洪家、三甲、下陈、章安、前所5个街道,原东山镇并入葭沚街道。年末辖8个街道、1个镇。 政区划分 2011年末辖海门、白云、葭沚、洪家、下陈、三甲、章安、前所8个街道,大陈1个镇,共9个乡级政区;辖有38个居民委员会、275个村民委员会,共313个群众自治组织;下设1134个居民小组、3177个村民小组。 人口面积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辖区总人口65.38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40.37万人,城镇化率61.7%。另有流动人口25.01万人。总人口中,男性33.85万人,占51.8%;女性31.53万人,占48.2%。14岁以下9.55万人,占14.6%;15~64岁50.48万人,占77.2%;65岁以上5.35万人,占8.2%。总人口中,以汉族为主,达64.61万人,占98.8%;有苗、土家、布依、彝、壮、侗、回、白、畲、满、瑶、蒙古、水、哈尼、仡佬、傣、土、藏、维吾尔、朝鲜、黎、傈僳、佤、景颇、羌、撒拉、哈萨克、拉祜、纳西、仫佬、东乡、锡伯、高山族等41个少数民族,共7707人,占1.2%;超过100人的有苗、土家、布依、彝、壮、侗、回、白、畲、满族10个民族,其中苗族2928人,占少数民族人口的38.0%;土家族1121人,占14.5%;布依族1043人,占13.5%;彝族721人,占9.4%;壮族444人,占5.8%。2011年人口出生率10.3‰,人口死亡率5.3‰,人口自然增长率5.0‰。 辖区东西最大距离18.6千米,南北最大距离23.1千米,总面积280.1平方千米。其中陆地263.2平方千米,占94.0%;水域16.9平方千米,占6.0%,另有海域面积600平方千米。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2334人。(截至2012年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