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建设步伐 提升服务能力 努力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
台州市民政局: 2015-03-25 15:24 来源: 台州市民政局(路桥区民政局) 文字大小:[ ] 阅读次数:

截至2014年底,路桥区共有老年人口83085名,约占全区人口总数的18.36%,已进入老龄社会。全年我区累计投入4710万元(其中区财政下拨补助金964万元),新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一类(标准型)92家,二类(基本型)的87家,目前共有一类(标准型)110家,二类(基本型)87家,惠及37800多名老人。我区的城乡社区照料中心建设得到了前来调研的省政协主席乔传秀的肯定,《浙江民政》、《台州日报》等省市媒体也分别作了专题报道和头版头条报道,台州市政府、市民政局先后在我区召开现场会。

一、加强组织领导,营造良好建设氛围

一是加大考核力度。2014年市对我区照料中心建设任务是171家,为更好地完成目标任务,惠及群众,我区将照料中心建设列入区为民办实事项目和区对镇(街道)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是财政资金支持。2014年第1次区长办公会议原则同意对符合一类标准的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进行补助。其中,建设经费每家一次性补助3万元;运行经费补助1-3万元。确保各照料中心建得起、行得通。

三是加强工作部署。区分管领导多次召集各镇(街道)分管领导、民政助理员召开专题会议,从提高认识、明确目标、强化措施、加强宣传等方面对照料中心建设作了重点部署。区民政局发挥牵头指导,统筹安排年度建设项目,周密部署,因地制宜,精心落实。各镇(街道)纷纷召开动员会,加强宣传发动,部分镇(街道)党政领导亲自参与部署,如路桥街道分管领导亲自参与选点、建设,全部社区实现照料中心全覆盖;路北街道党委书记章明达专门召集各村居负责人布置照料中心建设;峰江街道办事处主任陈赟多次过问照料中心建设情况,推动峰江照料中心建设后来居上。

二、围绕建设标准,不断完善服务功能

一是加强标准引导。下发了《路桥区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运行标准》,多次组织镇(街道)分管领导、民政助理员到示范点和其他县(市、区)参观学习,多次举行业务会议,讨论、研究照料中心的功能设置、内外装饰、就餐服务等方面工作,多批次到每个照料中心进行现场实地指导。对部分条件好的社区,专门委托设计公司进行设计,使各个照料中心既美观又实用。

二是强化典型带动。先后树立螺洋街道二友村、横街镇上湖头村、螺洋街道大岙村为照料中心建设典型,带动全区照料中心更好地建设。对于选址不好的村居,督促镇(街道)重新选址。

三是完善服务功能。鼓励各社区既结合上级的标准、规范,又根据本地实际,因地制宜,灵活创新,尤其要突出聚会、就餐、医疗、健身、娱乐等方面的功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如横街镇湖头村出资50多万新建照料中心食堂,为8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提供就餐;蓬街镇蓬西村照料中心建起理发室,专门聘请理发师傅每月定期为老人剃头;部分村居还根据村(社区)老人特点,设立了书画室、文学室、洗衣室等。2014年,全区110家一类(标准型)照料中心中,36家建立了便民食堂,部分未建食堂的照料中心通过快餐店送餐或村民、老人互助等方式解决老人行动就餐问题。

三、加强督促指导,努力提升服务水平

一是加强监督检查为保证工作进度,我区开展了多层次、多时段督查,区政府和民政局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推进会,每月听取各镇(街道)工作情况汇报,每周将进度情况用短信发送给各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民政助理员,引起他们的重视,形成你追我赶的局面。区民政局还对所有民政考核项目实行捆绑式考核,凡是年度照料中心建设任务没有完成的镇(街道),其他民政考核项目不得分。6月,区分管领导带队到金清镇、横街镇、新桥镇进行照料中心建设督查。

二是及时下拨资金。区民政局积极会同区财政局对示范型、标准型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项目验收合格后做好补助资金下拨等工作,不因资金问题挫伤基层的工作积极性。

三是组织为老服务。各照料中心积极利用本中心的文化娱乐设施和文化广场、文化礼堂举办文艺演出100多场次,21个照料中心举办“九九重阳敬老礼”活动,大力弘扬了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全面推进“银龄互助”,全区共建立“银龄互助”活动小组310个,有1598位志愿者为1376位特困、孤寡、空巢老人开展13740次的帮扶服务有效地改善“三老”人员的日常生活困难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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